鄭靖豫 報道
副高級政府律師昨天(8月10日)承認酒駕,被罰款1600元和被吊銷各級駕駛執照一年。
惹炎德南(Jeyendran Jeyapal,39歲)承認今年2月11日淩晨4時50分駕車經過朝往醫院通道的第2醫院道時,被交警設置路障臨檢,結果酒駕罪行曝光。
他昨天承認一項酒駕罪。基于他是初犯,刑罰不設強制性監禁,法官判他罰款16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一年。
惹炎德南是總檢察署民事司的副高級政府律師。事發後,政府指南網站仍有他的名字,因此相信他目前仍任職于總檢察署。
控方表示,交警在路障截停惹炎德南後,注意到他有酒氣,當場爲他進行酒測,因他不過關,于是逮捕他。他後來被帶回交通警局接受進一步檢測,他呼出的氣體每100毫升含有48微克的酒精,超過法定上限的35微克。
惹炎德南承認,他在當天淩晨4時在一家酒廊喝了一杯雞尾酒,之後駕車回家,從歐南路轉進第二醫院道,遇到路障。
楊啓英法官問及惹炎德南是否有案底時,主控官回答說他駕車的記錄中沒有類似違法行爲。
被告稱喝酒非情願 法官:大可拒絕朋友飲料
根據惹炎德南的書面求情,他案發前在酒廊替朋友慶祝生日。惹炎德南稱,他只想點汽水,但朋友卻爲他點了一杯有顔色的飲料。他稱,朋友堅稱飲料酒精含量低,他爲了不讓朋友失望,勉爲其難才喝下去。
然而,法官不接受惹炎德南不是情願喝下雞尾酒的,因爲他單憑朋友的說詞,就相信那杯是酒精含量低的飲料。“被告大可以拒絕朋友的飲料。”
惹炎德南雖然酒駕,但因沒有超速或危險駕駛,也沒有造成車禍或釀成傷亡,所以法官對他施加罰款及強制性的吊銷駕照。
總檢察署發言人受詢時說,它嚴厲看待該署的人員違法事件,並會毫不猶豫對他們采取適當的行動。
惹炎德南被判後拒絕受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