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義順集選區議員黃國光表明將向國會提呈個別議員法案,要求政府修改野生動物法令。他同月組成檢討委員會,並展開公共咨詢,結果有七成受訪者認爲應該在全島禁止餵食野生動物。委員會因此提議在該法令中加入禁止餵食的條文。
魏瑜嶙 報道
在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護區內禁止餵猴子,有公衆就鑽漏洞把它們引出公園外餵食。由國會議員黃國光領導的小組建議修改法令,在任何地方都禁止公衆餵養野生動物。
目前在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護區內的野生動物受公園與樹木法令(Parks and Trees Act)保護,但踏出了指定範圍後,管轄外部地區的野生動物和飛禽法令(Wild animals and Birds Act,簡稱野生動物法令)卻無法給予它們相同的保護。
今年2月,義順集選區議員黃國光表明將向國會提呈個別議員法案(Private Member’s Bill),希望“由下而上”要求政府修改野生動物法令堵上缺口。這項法令自1965年通過後,就幾乎未有更動。
黃國光同月組成野生動物立法檢討委員會,委員會在年中與農糧獸醫局合作針對這個課題展開公共咨詢。委員會由學者、動物福利機構、滅蟲公司和市鎮理事會等組織的代表組成。
1000多名公衆完成問卷,委員會昨天公布調查結果,並以公衆反饋爲基礎擬定了12項修改建議。
例如,有70%受訪者認爲應該在全島禁止餵食野生動物。根據公園與樹木法令,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護區內不得餵食野生動物,但是野生動物法令沒有這項條文。
支持者覺得隨意餵食可能影響動物在自然環境中的覓食習慣。反對的人占25%,一些擔心無法繼續餵養野貓、野狗、小鳥和蝴蝶,他們認爲政府應該教育公衆而非立法限制。其余5%則沒有表態。
委員會因此提議在野生動物法令中加入禁止餵食的條文。黃國光指出,部分持反對意見的公衆不太了解野生動物的定義,街上的貓狗其實不算在內。
擬定提議預計10月放上網
進行第二輪公共咨詢
其他的結果還包括:57%受訪者覺得人民應該被賦予權力協助政府執法,取締違反野生動物法令的行爲;61%認爲應保護八哥、烏鴉和鴿子等六種目前不受法律保護的鳥類;90%支持保護無脊椎動物,如馬蹄蟹、珊瑚等在公園和自然保護區以外的地方不被任意捕殺。
對于接下來的計劃,黃國光透露,委員會預計在10月把擬定的提議放上網,進行第二輪公共咨詢,希望能在明年把法案提呈給國會。
他認爲,從調查結果來看,公衆對修改野生動物法令非常支持,尤其是餵食和放生動物的部分。
“禁止餵食是非常關鍵的一環,這有助于保護本地的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以及降低人類和野生動物之間的沖突。兩者間的沖突目前很難解決,因爲我們不能在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護區以外的地方執法,無法根除導致沖突的根本原因。”
也是委員會成員的關愛動物研究協會副執行理事長卡萊同意說,餵食問題幾乎天天發生,人們餵養野生動物吸引它們進入公共場所,導致人和野生動物不能和平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