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九名議員成立的《贍養父母法令》檢討工作小組,去年公布建議,並展開公共咨詢。
馬林百列集選區議員謝健平代表所領導的工作小組提呈贍養父母(修正)法案,擬議增設新措施,保護曾被虐待、忽視或遺棄的孩子,避免他們的家長濫用法令。
與此同時,修正法案建議賦予贍養父母總監處和贍養父母仲裁庭更大的權力,確保被子女忽略的父母可以通過贍養費,獲得支援。
12年前也領導檢討工作的謝健平星期二(5月9日)在國會上指出,當時爲法案增設的“先調解”策略旨在協助年長父母與孩子庭外解決贍養費的糾紛。這個策略取得好的成效,自2011年3月推行後,約九成的索償通過調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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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健平說,現在檢討贍養父母法令正合時宜,應進一步加強機制,幫助真正有需要的父母獲取贍養費的同時,也避免法令被濫用,保護子女的利益。
工作小組去年提出的建議包括:曾虐待、忽視或遺棄孩子的家長,日後可能須先征得贍養父母仲裁庭的同意,才能要求與子女接受調解;仲裁庭能在特定情況下直接駁回對方的申請,避免子女在過程中重述不愉快的往事;在入住福利院的貧困者沒有正式提出申請的情況下,允許總監處指示他們的子女嘗試接受調解等。
向仲裁庭提出索取贍養費的年長者從2010年的183起,減至2011年的110起。申請數量逐漸減少,目前平均每年約3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