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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完成 金融機構有義務及時通知用戶

2021 年 3 月 12 日 超级球侠

今後,金融機構有義務在用戶進行交易後及時通知對方。若用戶發現有未經授權的交易,他應該盡快通知金融機構,讓機構調查並在必要時作出賠償。

王乙康致詞時說,付款系統的安全性,是電子付款領域進程成功與否的一大關鍵。“如果大衆認爲電子付款不安全,大家付出的努力都會功虧一篑。”

新加坡金融管局2月展開公衆咨詢後,本月底會推出“保護電子付款用戶指導原則”,就三方面明確定義和建議。

這三大範圍是:金融機構和用戶責任、未授權交易的賠償狀況,以及簡化用戶將錢財轉賬給錯誤一方後的糾正程序。

在未授權交易賠償數額方面,如果這項未授權交易是由金融機構造成,後者會全額承擔。

如果這類型交易歸咎于第三方,金融機構會承擔1000元以下的損失。不過,如果交易超出這數額,金融機構會進一步調查並爲各別案件作出決定。

王乙康解釋:“這是因爲價值超過1000元的交易需要額外認證。況且,除非用戶沒妥當管理戶頭,否則他們對交易毫不知情的可能性不大,”

除了保護電子付款用戶,網絡安全和良好的網絡衛生習慣也重要因素。

以今年7月的新保集團網絡襲擊事件爲例,王乙康指出金管局已經指示金融機構制定更嚴格的客戶身份核實程序。

王乙康建議,使用電子錢包的用戶存入夠用的款項即可,以滿足每天的支付需求,有必要時才爲錢包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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