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熙愛 報道
取消最低的執照吊銷期後,醫生無須擔心被重罰而作防禦性醫療,而病人也無須爲此付更多錢接受多余的檢查。
新加坡醫藥協會會長黃天華告訴《聯合早報》,之前有醫生因未能正確診斷罕見疾病川崎氏病(Kawasaki Disease),而被吊銷行醫執照三個月。這起事件引起醫藥界關注,因爲有些疾病非常難診斷,醫生又沒有惡意,醫生們覺得吊銷三個月的懲罰過于嚴重。
他解釋:“醫學不是100%科學,畢竟每個病人都不一樣,醫生經驗非常重要。如果醫生因擔心面對過于嚴重的懲罰而作防禦性醫療(defensive treatment),進行多余檢查以防萬一,就會增加病人的醫療開支。”
新加坡全科醫學學院院長陳智禮副教授也認爲,設下最低吊銷期是過時的做法,讓審裁庭無法靈活決定處罰。未來有裁決委員會設下處罰標准後,法庭就能有所參考,更透明的標准也意味著雙方能更清楚知道最終可能會有的結果。
擔任紀律審裁庭主席的李永興教授認爲,這不只減少醫生的擔憂,還可能是醫生放棄爭辯的關鍵。
他解釋:“當醫生無法預測他們的處罰時,就會要爭辯到底,但若知道可能受到的懲罰是合理的,或許就會放棄爭辯接受結果,因而節省時間和官司費。”
曾擔任投訴委員會主席的李永興指出,新加坡醫藥理事會因爲只有19人能當委員會主席,因此每個人同時得處理四五個投訴案,拉長處理案子所需的時間。此外,醫生圈子很小,若投訴委員會主席與被投訴的醫生是親戚、同事或好朋友,爲避免利益沖突還得另找人處理。
因此,若開放讓投訴組的100名醫生也能當委員會主席,李永興覺得這將顯著加快整個過程,同時避免出現利益沖突。縮短處理投訴的時間後,被投訴的醫生無需長時間面對壓力,投訴者也能盡快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