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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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文遠指出,由于馬國清楚地表明想暫時擱置這個項目,我國本著雙邊合作的精神,決定探討解決問題的另一種方法。經討論,雙方同意延遲新隆高鐵項目開工日期,但不可晚于2020年5月31日,也就是馬國新政府成立兩年之後。
新隆高鐵項目如果延後超過兩年將影響我國裕廊湖區的發展計劃,工程的成本估算也很有可能不再准確,影響項目可行性和商業論證的結論。
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答複議員洪鼎基(宏茂橋集選區)和工人黨非選區議員陳立峰的提問時,也把他與馬來西亞經濟部長阿茲敏上個月5日在布城簽署的法律文件,形容爲“一份公平的文件”,既照顧了新加坡的利益,也合理地滿足了對方的請求。
“這顯示新馬兩國可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上,根據具有約束力的協定和國際法,友好地解決問題。我們期待和馬來西亞繼續合作,完成新隆高鐵項目。”
許文遠說,新馬兩國都意識到新隆高鐵是個互惠的項目,可以改進互聯互通、深化民間交流和催化未來經濟合作,增進雙邊關系。他說,這是長期的計劃,新馬兩國政府要密切合作,才有可能成功。
他指出,雙邊協定中並沒有擱置條款,任何一方如果無法,或者不願意繼續進行這項計劃,可以提出終止要求,然後根據條款賠償對方已支付的花費。換言之,我國大可拒絕擱置項目的提議,並堅持法律權益要馬國賠償。
許文遠說:“由于馬國清楚地表明他們只想暫時擱置這個項目,我們本著雙邊合作的精神,決定探討解決問題的另一種方法。經討論,雙方同意延遲新隆高鐵項目開工日期,但不可晚于2020年5月31日,也就是馬國新政府成立兩年之後。”
馬國原本要延後三四年
馬國新政府是在8月11日通過阿茲敏向我國政府提出正式請求的,表達將新隆高鐵項目延後三到四年的意願。
許文遠說,馬國也提出要在項目擱置期內進行雙邊討論,探討降低成本的方式。我國對此持開放態度,會審慎客觀地考慮馬國提出的建議。
新隆高鐵的新加坡終站選址位于裕廊湖區內,根據規劃,該區也會進行多個交通、商業、住宅和娛樂開發項目。考慮到複工前還須重新招標,在新的協議下,新隆高鐵項目通車日期會延後至2031年1月,比原定的日期晚了四年。
許文遠重申,我國在今年5月之前已經爲新隆高鐵項目,投入至少2億5000萬新元來進行土木基建的咨詢工作以及支付人事和土地征用費,到年底之前還會投入至少5200萬元。
馬國已經同意在明年1月之前向我國賠償項目擱置帶來的虛耗成本,總額爲1500萬元。
至于1500萬元究竟涵蓋哪些工程,新加坡高鐵公司較早前回答《聯合早報》詢問時說,裕廊鄉村俱樂部的拆除工作已經大致上完成,在萊佛士鄉村俱樂部進行的新隆高鐵相關工程,如公用事業管道改道以及土質調查,則會以安全的方式收尾。
許文遠昨天則指出,虛耗的成本包括向承包商支付的終止合約賠償,以及已經進行但無法繼續使用的工程項目費用,其中就包括新隆高鐵工程挖掘的隧道。這些隧道不能簡單棄置,而是要回填以確保安全,未來新馬如果決定重新開始新隆高鐵項目,就得重新挖掘。
許文遠也說,在接下來兩年的項目擱置期內,當局不會再展開新的新隆高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