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訴訟對工人黨而言“賭注頗高”,該黨管理和經營市鎮會的能力會受到檢視,若劉程強等人最終敗訴,在最糟情況下可能因無法償還市鎮會而宣告破産,這意味著他們無法在下屆大選中角逐議席。
兩個市鎮理事會起訴工人黨重量級人物劉程強、林瑞蓮和畢丹星等人,追討巨額損失款項的訴訟案明天開庭審理。他們在管理市鎮會過程中是否失職,造成不當付款和利益沖突將是交鋒焦點,官司結果也料將直接影響下屆大選選情。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慶文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指出,這場訴訟對工人黨而言“賭注頗高”,該黨管理和經營市鎮會的能力會受到檢視,若劉程強等人最終敗訴,在最糟情況下可能因無法償還市鎮會而宣告破産,這意味著他們無法在大選中角逐議席。
工人黨前秘書長劉程強和主席林瑞蓮較早前堅持沒有利用市鎮會謀取私利,並表示要抗辯到底。陳慶文說,工人黨對官司謹慎樂觀,也有可能提出有力證據成功擺脫市鎮會的指控。
“無論裁決如何,敗訴一方甚至勝方都很有可能提出上訴,因此官司還要拖上一段時間才會塵埃落定。下屆大選預計在一兩年後舉行,訴訟案到時是否了結還是未知數。但是能肯定的是,人民行動黨和工人黨都會在群衆大會上提起官司與審訊過程中揭露的證據和信息,這將影響選民的判斷。”
陳慶文也說,劉程強曾指原本擔任阿裕尼市鎮會管理代理的公司在工人黨接手後希望終止合同,在沒有公司願意與工人黨合作的情況下,只好迅速委任FM Solutions and Services(簡稱FMSS)負責市鎮會事務。
“劉程強提出了行動黨政府形成的市鎮會制度對反對黨不利的問題,導致他們接手後遇到重重困難,這一點也是關注官司的國人會審視的議題。”
工人黨自2011年贏得阿裕尼集選區議席後,接手管理阿裕尼—後港市鎮會,2013年至2015年擁有榜鵝東議席時,也將該區事務並入市鎮會共同管理。
2015年,市鎮會財務報告因連續數年亮紅燈而拉響警報,政府啓動一系列程序委任獨立會計事務所審查賬目。
去年7月,代表阿裕尼—後港市鎮會的獨立委員會發起民事訴訟,指市鎮會理事沒有履行應盡的受托責任(fiduciary duties),市鎮會與FMSS之間有利益沖突和不當付款,總額達3370萬元。
兩個月後,白沙—榜鵝市鎮會也就榜鵝東賬目問題發起相似訴訟。
被起訴的除了劉程強、林瑞蓮和現任秘書長畢丹星,還包括市鎮會理事蔡誌泓和符策涫、FMSS,以及FMSS負責人侯文芳與丈夫盧仲明。由于盧仲明已逝世,官司由侯文芳以遺産代理人身份負責。
高庭審理分兩階段進行
由于性質相同,高庭聯合審理兩起官司,過程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判斷劉程強等市鎮會理事是否失職,有沒有妥善監管市鎮會資産,第二階段則是判斷損失與賠償金額。
NLC Law Asia律師吳諱華受訪時指出,受托責任的核心理念是爲監護組織爭取最大的利益,其中就包括規避利益沖突以及不牟取私利等,即使沒有中飽私囊,也能因爲造成利益沖突而被指失職。
至于這類訴訟案的程序,他說在答辯人敗訴的情況下,若每個答辯人因角色與證據程度不同,賠償金額可能不一樣。如果起訴方勝訴,他們便可透過一系列程序追討賠償。
首先,起訴方可啓動判決債務人審查(Examination of Judgment Debtor)了解答辯人的資産情況,若對方有轉移資産規避還債的風險,也可以嘗試申請瑪瑞瓦禁令(Mareva Injunction)禁止他們這麽做。
申請破産是最後選項
吳諱華說,雙方一般會設法協商制定分期付款等償還方式,如果行不通,起訴方有權執行判決,要求法院官員取走賠償方的房産、珠寶和股票等資産變賣還債,也可以透過債務扣押令(Garnishee Proceedings)向銀行索取對方儲蓄。
“申請破産通常是在耗盡其他選項後才會采取的做法,雙方一般會在經過多番來回磋商才會來到這個階段。一旦宣告破産,官方受托人(Official Assignee)會讓破産者保留部分收入用作基本生活開銷,其余則用于償還債務。如果懷疑當事人在破産前有轉移資産的意圖,官方受托人也有權展開調查。”
至于答辯人涉及已故者的問題,吳諱華說,侯文芳只是盧仲明的代理人,若出現被判定失職必須賠償市鎮會的情況,即使盧仲明遺産無法償還全額賠償,剩余部分無需由侯文芳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