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曹長駕駛警車時打瞌睡,結果警車失控撞混凝土護欄,導致坐在車內的兩名男女同僚受傷,其中坐後座的男同僚抛飛出車外,墜落馬路受重傷,頭部和臉部多處骨折。
事件發生在去年2月23日,被告葉春來(42歲)昨天(10月5日)承認疏忽駕駛導致他人受重傷和受傷兩項控狀,法官判坐牢三周和吊銷各級駕照三年。
被告在警隊服務22年,隸屬特別行動指揮處。警方發言人受詢時說,隨著葉春來高級警曹長被定罪,警方將開始對他采取紀律行動。
受傷的兩名警員是歐文彬(23歲)和絲蒂(31歲)。前者是國民服役警員。
據案情,事發當天,被告和兩名同僚被派將物品送往大士焚化廠銷毀。上午約9時30分,被告駕駛警車(police van)載著同僚離開特別行動指揮處。
任務結束後,他們離開焚化廠,然後返回特別行動指揮處,再把另一批物品送往焚化廠。
下午大約2時許,他們卸下物品後離開焚化廠。當時,歐文彬坐在後座,絲蒂坐前座。
被告把警車開上亞逸拉惹快速公路,他感覺疲倦,昏昏欲睡,按下車窗吹風,讓自己保持清醒。警車時速約60公裏,當車子駛到金文泰路出口,被告打瞌睡,結果車子失控,撞向路上的混凝土護欄。猛烈的撞擊力,導致歐文彬抛飛出車外,墜落馬路。絲蒂用手和腳支撐身體,避免抛出車外。
被告驚醒,發現出車禍,設法控制車子,最後把車停下。歐文彬傷勢嚴重,被送入醫院,醫生爲他動手術,之後他被送入加護病房,直到3月10日轉去普通病房。
根據醫藥報告,歐文彬腦部創傷、太陽穴硬膜下血腫,以及頭部和臉部多處骨折等,目前還在接受物理治療。歐文彬留院治療,加上醫生給他的病假總共319天。
控方指,被告開車打瞌睡,導致車禍發生,對歐文彬造成嚴重傷害,他的罪責高。歐文彬住院和病假的天數超過10個月。
伍文照律師爲被告求情說,出事的警車後座沒有安全帶,很不幸的,歐文彬當時沒系安全帶。律師說,被告患慢性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壓和膽固醇高。他1996年在警隊工作,至今22年。被告曾獲表揚獎狀,被定罪後,將面對紀律制裁,可能失去工作。律師說,被告很後悔,過去一年多來,他因導致兩名同僚受傷感到內疚。(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