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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將加強監管電子錢包業者 日均浮動款項逾500萬元須隔開管理

2021 年 3 月 12 日 农村315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將加強對電子錢包業者的監管,電子錢包的日均款項若超過500萬元,業者可能得將這筆款項隔開管理,而且不可用來從事借貸活動。

這是政府料在明年通過的付款服務法案(Payment Services Bill)的其中一項條例。

受訪業者告訴《聯合早報》,此舉能給電子錢包用戶帶來更大的保障,同時不會阻礙業者推出創新點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局長孟文能日前接受《商業時報》訪問時說,未來擬定的法案也將針對大型電子錢包業者,如果業者電子錢包的浮動款項超過500萬元,就必須按照規定將這筆資金隔離開來。

金管局去年11月在法案的意見征詢書中建議,這筆款項可通過銀行擔保、或存入信托戶頭等方式來保管,一旦業者清盤,用戶存入的款項將獲得保障。

孟文能也在訪談中指出,業者不能動用這筆款項進行借貸服務。

他說:“如果你將電子錢包的存款拿出作爲借貸,你就變成一家銀行。除非業者申請銀行執照,否則它們不能跨過這界限。”

這個隔離資金的做法目前在傳統金融行業實行,例如證券行將散戶脫售股票所獲得的收益與其他資金分開。

如果這項法律通過之後,本地電子錢包業者無法像海外同行成爲影子銀行,利用錢包的款項進行借貸並賺取盈利。

影子銀行指的是提供和傳統商業銀行類似金融服務的企業。不過,這些企業受到的監管和提供的保障不及銀行。

孟文能補充,金管局也會在防止洗黑錢和網絡安全兩方面監管電子錢包業者。

謝福來:借貸風險更大

新加坡金融科技協會會長謝福來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同意金管局的做法,並解釋借貸的風險更大,而且與錢包存款的性質不同。

“除了借貸服務之外,業者需要提出其他創新點子爲業務帶來收入。”

Grab發言人也表示支持,“此舉會讓消費者對移動支付更有信心,也能讓公司進一步推進無現金支付普及化。”

負責Liquid Pay的Liquid Group總裁陳光龍說,用戶存入的款項並沒其他用途,“這些資金僅用于用戶支付款項給參與平台的業者,以及讓用戶之間轉賬。”

EZi Wallet創辦人李泰源也指出,這能夠避免類似oBike事件重演。這家共享腳踏車業者三個月前突然結束營業,更將用戶存入電子錢包的押金轉移出境,總值約1000萬元。

李泰源說,公司的浮動款項規模目前還相當小,不過,公司早已開設兩個銀行戶頭,將這筆浮動款項與營運戶頭隔離開來,“這畢竟是用戶的錢財,因此我們較保守,不會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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