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上司因發現被告時常缺席工作會議,之後查到被告因債主上門追債,不敢來工作場所,覺得事有蹊跷,因此指示職員查賬,結果發現被告失信。
侯啓祥 報道
新加坡地板鈎球總會前會長在任職期間中飽私囊,兩年多內挪用總會14萬6060元公款,把錢拿去還債和賭博,昨天被判坐牢30個月。
債台高築的被告薩尼(51歲)因債主追到他的工作場所,他爲了躲債而沒去上班,上司起疑心查賬,最終揭發他的罪行。
被告承認失信和僞造文件等14項控狀,法官下判時說,被告導致總會蒙受14萬元損失,未償還一分錢,嚴重違背信任,對總會造成很大損害,被告罪責重。
被告案發時受雇于新加坡體育理事會擔任高級中心經理,負責管理後港體育中心的設施。他曾是國家曲棍球隊守門員,也是隊長,代表新加坡參加比賽超過10年。2005年起,被告義務擔任地板鈎球總會會長直到2016年。
地板鈎球總會每年主辦地板鈎球聯賽,參賽隊伍須支付競賽費。一般上,總會財政阿曼和理事陳·肯尼斯在開會時,會向各球隊收取現金,稍後當面交給被告,或者把錢存入陳·肯尼斯的戶頭,再由他轉賬到另一個戶頭。他以爲那是被告的戶頭,實際上是注冊在被告妻子名下公司的戶頭。
參賽球隊也通過銀行將競賽費轉賬到陳·肯尼斯的銀行戶頭,再由他轉到被告妻子公司的戶頭。
常冒財政簽署支票
總會的銀行戶頭有三名簽署人,即被告、副會長和阿曼。由于副會長很少參與總會事務,因此支票通常是被告和阿曼簽名。被告在現金支票上也冒阿曼簽名拿去兌現。
從2014年2月11日到2016年5月9日,被告挪用公款後拿去賭博和還大耳窿的債,並且用作個人開銷。
地板鈎球總會是體理會的注冊團體,體理會一名主管,也是被告的上司因發現被告時常缺席工作會議,之後查到被告因債主上門追債,不敢來工作場所,覺得事有蹊跷,因此指示職員查賬,結果發現被告失信,而于2016年5月14日報警。
總會陷入財務困難
根據案情,被告的行爲令總會陷入財務困難,在總會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財務報表中,審計師闡明無法確定總會能否持續運作。而截至2016年6月,總會拖欠約13萬9000元債務,現金周轉不靈,沒錢租體育場地、付款給供應商和繳付會費給地板鈎球國際聯盟等,導致總會在本地和國際間的聲譽受影響。
魯蘇瑪耶律師爲被告求情說,被告的父母年邁和患病,他的弟弟也因患病沒工作,被告須照顧他們,經濟負擔重,導致他要向大耳窿和合法放貸商借錢。
被告爲還債而去賭博,結果情況更糟,陷入嚴重財務困境,因無法還債,大耳窿上門騷擾被告和家人,連鄰居也受牽連。在絕望情況下,被告才铤而走險。
律師表示,被告的孩子14歲,還在念中學,被告在東窗事發後丟失工作,改當私召車司機,後來因中風沒再駕私召車。律師也說被告這些年來爲地板鈎球運動做出貢獻,如今他後悔萬分,感到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