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女郎酒後鬧事,在21分鍾內不停地用髒話辱罵女警,至少七次用口水吐在她的臉和頭發,法官前天斥責她行爲羞恥,判監九周和罰款1000元。
被告葉·克麗絲特爾承認騷擾和向警員動粗等五項控狀,法官下判說,被告有精神問題,但與她犯案並沒有直接關系,而醉酒鬧事是加重刑罰因素。
法官也說,身爲女人,被告用髒話辱罵女警,應該感到羞恥。
被告畢業于新加坡管理大學,擁有商業管理學位。她患強迫症和情緒障礙症,並且有脾氣和酗酒問題。
去年5月17日晚上10時,被告和母親到克拉碼頭一家酒廊喝酒,結果喝醉酒,母親向酒廊公關經理傑菲立(37歲)求助。
當傑菲立走向被告,遭她用福建粗話辱罵,一些話語帶有種族歧視。被告還兩次往他的臉吐口水,傑菲立感到冒犯。
隔天午夜12時許,女警林藝慧(30歲)和同僚抵達現場。她聞到被告身上的酒味。被告用粗話罵她,被林藝慧警告,但她照罵不誤,結果遭逮捕,並被铐上手铐。
接下來的21分鍾,林藝慧押被告上警車,被告不停地辱罵她,甚至跪在地上不走,被林藝慧和同僚拉起來。
被告至少七次吐口水在她的頭發和臉上。
因精神問題無法找到工作
阿萬吉律師求情說,被告念書時成績很好,2015年畢業于新加坡管理大學,但因精神問題無法找到全職工作。
律師說,被告18歲開始面對精神問題,患強迫症和情緒障礙症等,並且有脾氣和酗酒問題。她目前在接受輔導和治療。
律師也說,被告向來品行良好,她很後悔,親自寫信向受害者道歉。被告還年輕,希望法官給她機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