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民防部隊人員下來若不按要求接受體檢或治療,包括看牙醫,將屬違例行爲。
人力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昨天爲民防和其他事務法案提出二讀時說,民防部隊人員和警員在執行任務時,可能接觸到病菌或有害物質等。因此,若情況所需,民防部隊和警方應持有力的條例,迫使職員接受體檢和治療,如打預防針等。
這旨在保障民防和警察部隊人員的健康,及避免病毒傳播。
隨著法案三讀通過,民防人員若不按民防總監的命令接受體檢或治療,將觸犯民防部隊法令。警察部隊法令也將實施類似的條文。新加坡武裝部隊法令已存在相關規定。
不過, 楊益財(丹戎巴葛集選區)指出,雖能理解落實上述規定的必要,但不明白爲何拒絕牙科治療也屬違例行爲。
楊莉明則回應道,這將確保上述條文是全面的。“ 我們目前並沒有進行牙科檢查或治療的需求,但我們不能排除未來需要進行這些檢查或治療的可能性。這些措施都將爲部隊提供支持,確保他們做好行動准備。”
據悉,由于民防人員可能被調遣到國外行動,牙科檢查除了能確保牙齒健康,也能作爲核實身份的一個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