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屋局表示,在屋契回購計劃下歸還給當局的組屋,將會根據屆時的市場情況,供出售或進一步探討其他用途。受訪學者認爲,將來建屋局持有不同屋契年限的組屋庫存,可滿足不同買家如單身者的需求,也可對組屋轉售價和市場租金漲幅起到緩沖作用。
建屋發展局至今已售出及回購超過1萬個屋契較短的組屋單位,將來這些組屋的屋契到期並交還給政府後,該局將轉售這些單位或探討其他用途。
受訪學者認爲,將來建屋局持有不同屋契年限的組屋庫存,可滿足不同買家如單身者的需求,也可對組屋轉售價和市場租金漲幅起到緩沖作用。
目前,絕大部分的政府組屋仍以99年屋契出售,只有二房式靈活單位爲符合條件的年長者提供較短的屋契選擇。此外,建屋局也通過屋契回購計劃(Lease Buyback Scheme),讓年長家庭把部分組屋屋契賣回給政府套現,以每月獲得一筆固定入息補貼退休所需。
建屋局受詢時透露,截至今年9月,約3170戶年長家庭加入屋契回購計劃。
這項計劃在2009年推出時,年長者只能選擇保留30年屋契,如果屋主沒有提早歸還組屋,首批屋契較短的組屋須在2039年還給政府。
2015年,屋契回購計劃改進,讓年長者可根據需求靈活選擇所要保留的屋契年限,介于15年至35年。年齡越高者可選擇越短的屋契年限,但申請者須有至少20年屋契可賣回給建屋局。
該計劃改進的第一年,選擇保留最短15年屋契的屋主,須在2030年把組屋還給政府。
針對如何處理這些收回的短屋契組屋,建屋局受詢時說:“在屋契回購計劃下歸還給建屋局的組屋,將會根據屆時的市場情況,供出售或進一步探討其他用途。”
根據建屋局數據,加入屋契回購計劃的約3170戶家庭當中, 約七成(2240戶)選擇保留30年屋契,另有約14%(430戶)保留25年屋契,約9.5%(300戶)保留20年屋契。
選擇保留最短15年屋契者僅約4.4%(約140戶);保留最長35年屋契的家庭也很少,不到2%(約60戶)。
三年來已售出7018個 屋契較短二房式組屋單位
這些年長家庭中,有超過65%(2070戶)是三房式組屋屋主,約四分之一(860戶)是四房式屋主,其余則是更小型的組屋。
至于屋契較短、售價較低的二房式靈活組屋,自2015年11月推出以來,截至今年8月,建屋局共售出了7018個單位給年長家庭。
符合條件的年長者可根據年齡和需求靈活選擇較短的屋契,介于15年至45年,但須確保單位能讓屋主住到至少95歲。屋主也不能在公開市場出售組屋,若不想繼續居住或屋契到期後,須把組屋賣回或還給建屋局。
其中,最受年長者歡迎的是40年屋契,占了32%(2246間),35年和30年屋契的單位則占約27%(1885間)和16%(1145間)。
另有119名年長者選擇了最短的15年屋契,他們最早得在2030年把組屋還給政府。
新加坡國立大學房地産研究院主任程天富指出,建屋局收回這些屋契較短的組屋後,可把它們出售或租給有短期住屋需求的公衆,例如單身者。
他受訪時說:“急于有地方住的單身者可購買這些短屋契組屋,不用等二房式新組屋建好,而且單身者只有一個收入來源,若在公開市場購買轉售組屋會比較貴。”
“這類組屋可應付一些買家的短期住屋需求,預料對市場轉售價和租金都有緩沖的作用,但如果處理不當,舊組屋空置率將會提高。”
ERA主要執行員林東榮則認爲,建屋局持有較短屋契的組屋庫存,對轉售市場不會有顯著影響。
他說:“這類組屋的數量不會很多,許多老人家還是不相信屋契回購,而且建屋局並沒有興建大批二房式靈活組屋來充斥市場,將來當局也無需大規模收回這些組屋,有關供應都在該局掌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