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交通部長陸兆福前天在國會上稱,馬方11月29日已通知我國,並不同意實裏達機場定在明年啓用“儀表降陸系統”(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簡稱ILS)起降程序,但我國仍在12月1日發布了程序,並定2019年1月生效。
對此,我國交通部前晚答複媒體詢問時公開了新加坡民航局(CAAS)就實裏達機場起降程序,多次與馬來西亞民航局(CAAM)溝通咨詢的記錄。
●2017年12月5日:新馬雙方在吉隆坡召開會議,CAAS在會議上向馬方呈現了實裏達機場ILS起降程序的計劃,包括在2018年5月對外發布並于8月生效的時間表。會議記錄中提到,由于飛機起降航道的部分空域屬馬國領空,因此CAAS將提供馬方相關的資料與細節,作爲對外發布起降程序前的正式咨詢過程。馬方在會議上表示,會研究所得到的資料與細節。
●2017年12月6日:CAAS的代表向馬方發電郵再次說明,我國計劃發布與落實ILS起降程序的日期,並附上相關資料與地圖給馬方。
●2018年6月6日:CAAS再次發電郵通知馬方有關發布及落實起降程序的時間表,也問對方是否有任何意見。
●2018年8月7日:CAAS與CAAM的管理層在吉隆坡會面,CAAS向馬方提供了更多ILS起降程序的細節,並要求盡快提供反饋。
●2018年8月15日:CAAS再發電郵要求馬方在2018年8月27日做出回應,但對方沒有答複。CAAS之後也繼續通過電郵、書信,以及在國際民航組織活動場邊,嘗試與CAAM接洽。
●2018年11月29日:CAAS與CAAM在本地開會,馬方提出了對有關起降程序的技術顧慮,CAAS做了答複,並表示有意在2018年12月1日對外發布起降程序。
●2018年11月30日:CAAS與CAAM再次見面,商討前一天的會議記錄,而馬方並沒有提出任何新的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