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提呈緩監報告認爲被告陳秀娥適合接受緩監,控方也認爲本案情況特殊,不反對緩監。法官要被告定期吃藥和接受失智症治療。
侯啓祥 報道
一年多內36次騷擾鄰居,用不明液體潑鄰居的地板,丟東西在地上,也用水潑門及偷鞋等,一名患失智症的65歲婦女昨天被判緩刑監視六個月。
被告陳秀娥面對36項控狀,包括偷竊、惡作劇和公共滋擾,控方以八項控狀讓被告認罪,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被告今年7月認罪後,法官要求控方提呈緩監報告。
上次認罪時,被告走路一拐一拐,在家人攙扶下出庭。昨天,被告坐在輪椅上,由女兒推著出庭。案件提堂時,被告的女兒推她到犯人欄外面,被告臉上露出愁容。
有關緩監報告認爲被告適合接受緩監,控方也認爲本案情況特殊,不反對緩監,法官因此判被告緩刑監視六個月。
與此同時,法官要被告的女兒簽保5000元作爲被告守行的保證。被告也得定期吃藥和接受失智症的治療。必要時,被告必須到心理衛生學院複診和接受評估。
法官:須遵守緩監條件
否則將重新判刑
法官下判時表示緩監能幫助被告和她的家人,並提醒被告不要再犯,須遵守緩監條件,否則將被重新判刑。
案發地點是義順環路第112座組屋,被告住該座組屋五樓,她是在2017年2月5日到今年3月4日間騷擾三戶人家,其中兩戶住六樓,一戶住四樓。鄰居後來煩不勝煩,以木板和椅子築起“防護牆”自保。
綜合案情顯示,住六樓的李偉寬(28歲)前後被騷擾五次。從2017年3月14日到4月10日,被告在他住家外走廊,用不明黃色液體潑地板和門階,也將物體丟在地上等。
李偉寬常遭被告騷擾,因此安裝閉路電視,結果拍到被告的行徑。
被告也騷擾住四樓的女鄰居梁翠玲(39歲),她用不明液體潑鐵門,導致鐵門生鏽,很難完全關上。梁翠玲花了500元修理。
住六樓的楊金鳳(66歲)也遭騷擾,被告用不明黃色液體潑她家的門階 ,還偷走一雙價值9元9角的拖鞋。警方接到報案展開調查,過後逮捕被告,今年4月將被告控上庭。
控方昨天表示,考慮到被告所患的病,基于本案情況特殊,加上緩監報告推薦被告接受緩監,控方不反對讓被告接受緩刑監視。(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