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取得生意,一家提供防水和維修服務的公司設下“行賄機制”,從老板到員工都懂得用錢來賄賂客戶公司的職員,涉嫌收賄的七名客戶公司職員昨天被控上法庭。
貪汙調查局發文告表示TAC Contracts私人有限公司(簡稱TAC)的老板林俊德和員工,在2011年至2013年向一些客戶的職員行賄,以幫公司取得生意。
七職員來自不同公司
涉嫌收賄的七名職員來自不同公司,分別是林建業(47歲,産業管理經理)、馬來西亞籍男子馮源和(45歲,産業設施管理部職員)、陳垙錂(33歲,産業管理助理經理)、莫哈默米紮(63歲,建築管工)、康清輝(53歲,産業管理高級執行員)、薩帕裏(54歲,摩天輪高級執行員)和許玮娓(41歲,産業顧問公司高級執行員)。
許玮娓是唯一的女被告。他們被指在涉案期間接受賄賂後,把公司的生意交給TAC。
控狀顯示,林建業于2011年和2012年在Champers Property Management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擔任産業管理經理時,23次接受TAC公司老板林俊德的賄賂,收下1萬4385元後把公司的生意頒給TAC。
許玮娓則前後11次接受林俊德共1萬2723元的賄賂,她當時在Newman & Goh Property Consultants私人有限公司擔任高級執行員。
這兩人是被控者當中收賄最多的。其他人則受賄4300元至9380元不等,其中馮源和、莫哈默米紮和薩帕裏有意認罪。
TAC專門提供防水以及一般維修服務,客戶主要是公寓和商業大廈,公司由林俊德和妻子一起創立,後來設立“行賄機制”,給予公寓管委會和商業大廈設施管理部門職員好處,以協助公司取得生意。
林俊德行賄,也允許12名員工跟著他行賄。截至目前,林俊德和12名員工以及一名收賄的客戶職員已被治罪,其中林俊德被判監30個月,職員有些被罰款,有些則坐牢13周至46周不等,而收下3950元賄賂的男子則被判罰款5000元,同時需繳付3950元的罰金。(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