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三年,每年平均有1萬4000名外籍配偶持長期探訪證在本地工作。
外交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陳振泉昨日在國會答複議員詢問時,透露以上數據。
他說,這群在本地工作的外籍配偶包括與新加坡人或永久居民結婚的男性與女性,他們都持有人力部發出的同意書。
官委議員王麗婷在口頭詢問中對離婚外籍女性及她們的子女是否獲得支持表示關心。陳振泉說:“跨國婚姻與新加坡人之間的婚姻一樣堅韌。跨國夫妻五周年與10周年之前的離婚率,與同期結婚新加坡夫婦的離婚率不相上下。”
至于與新加坡人離婚的外籍配偶,他說,只要他們擁有年幼新加坡籍子女的撫養權,移民與關卡局一般上會通過更新長期探訪證允許他們逗留在新加坡。
陳振泉說,這些已離婚的外國人也可向爲社區服務的機構尋求經濟與社會援助。“若有需要,社會服務辦事處與家庭服務中心也可提供幫助及社會與情緒上的支持。”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2014年爲跨國未婚夫妻推出婚前預備課程與婚姻輔助課程,超過九成的參與者認爲這些課程對他們的婚姻有幫助。
2015年,當局也推出友伴計劃,由受過訓練的義工幫忙外籍配偶融入新加坡社會,有85%的參與者說這項計劃對他們融入本地社會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