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厘司機張勝仲罪名如果成立,可能面對最高2500元罰款或最長6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腳踏車騎士張豪宇惡作劇敲掉羅厘左側鏡若罪成,可能面對最長一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腳踏車與羅厘公路上爭道發生碰撞事件的司機及騎士昨早(16日)被控上國家法院,兩人各面對兩項控狀。羅厘司機表示有意認罪,腳踏車騎士則表示需要時間考慮是否要認罪。
這起引發廣泛關注的碰撞事故發生在去年12月22日,地點在巴西立第3通道和巴西立坡交界處附近。當時,一名腳踏車騎士被指不滿後方羅厘鳴車笛示意他讓路,出手打落羅厘左側鏡,騎士隨後被羅厘撞倒在路旁草坪上。
相關視頻事後被上載到互聯網,司機和騎士過後雙雙報警,兩人到底孰是孰非,在坊間引起熱烈討論。
警方在事發三天後,也就是12月25日發文告表示司機和騎士都已被逮捕。
涉案羅厘司機是張勝仲(漁場老板,57歲),腳踏車騎士則是英國籍的張豪宇(35歲,譯音),兩人昨早都被控上法庭,各面對兩項控狀。
張勝仲在律師謝明達陪同下抵達國家法院,身穿紅色上衣和黑色長褲的他略顯緊張,沒有家人隨行;張豪宇則穿白色長袖上衣和黑色長褲,他在一名男親友的陪伴下出現,表情相當淡定。
兩人在庭上各坐一方,沒有任何交流。
張勝仲面對一項疏忽行爲危害他人生命的控狀,指他在去年12月22日上午11時53分,在巴西立第3通道朝往新羅央連路靠近第80號燈柱處,駕駛羅厘從右超越前方的腳踏車時,沒注意到右邊車道的德士,造成羅厘轉向左邊撞傷張豪宇。這項罪名如果成立,張勝仲將可能面對最高2500元罰款,或最長6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他也面對一項沒在車禍發生後的24小時內報案,因而觸犯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初犯者可面對不超過1000元罰款,或不超過3個月監禁。
張豪宇則面對一項觸犯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指他騎腳踏車時沒靠在車道的最左邊,而是騎在左邊車道的正中間,阻擋其他車輛,罔顧他人安全。若罪成,他將面對最高1000元罰款,或最長3個月監禁。
他也面對一項惡作劇指控,指他用右手敲掉羅厘左側鏡,造成15元的損失。這項罪名如果成立,張豪宇將可能面對最長一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在交通法令第42節條文下,法庭可根據案情判兩名被告終身或在指定的期限內不准擁有駕車執照。
張勝仲的代表律師謝明達表示,張勝仲打算認罪;張豪宇則通過代表律師表示他還需要時間考慮才能決定是否要認罪。
兩人的保釋金額是5000元。
張豪宇通過代表律師在庭上提出離境申請,表示他得在隔天(也就是今天)回到香港與親友吃團圓飯,下周二(22日)才能回返新加坡。法官批准張豪宇的離境申請,將他的保釋金從5000元增加到1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