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誠實履行職務而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發出禁令的一名前銀行關系經理,向負責金管局的部長上訴後,原本兩年的禁令獲減至一年。
原任花旗銀行新加坡關系經理的鄭雪梅,向客戶傳達虛假消息,說結構票據被發行者撤回,導致客戶提早贖回該票據。此外,鄭雪梅也在銷售文件中作出虛假申報。
去年5月,金管局對她發出兩年禁令,在這段期間不可從事受證券與期貨法令(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管制活動、不可提供任何財務規劃服務。她也不能參與任何資本市場服務公司的管理或擔任董事或持有顯著股權。
金管局發表文告指出,鄭雪梅向負責金管局的部長上訴,而獨立的上訴咨詢委員會展開聽證會後,決定把禁令改爲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