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中國的被告劉杉岚聘請超過10名跑腿,讓他們預先買好小面額的籌碼並藏起來,等賭場將同色籌碼更換成大面額後才回到賭桌上兌現,騙取價差。
一名濱海灣金沙賭場的荷官,摸清輪盤賭桌上的顔色籌碼每隔一段時日就會更換面額的規律,于是他雇用超過10名跑腿裏應外合,讓他們預先買好小面額的籌碼並藏起來,等賭場將同色籌碼更換成大面額後才回到賭桌上兌現,騙取價差,不到一個月就騙走2萬8535元。
來自中國的被告劉杉岚(42歲,譯音),一共面對79項欺騙控狀,指他在去年9月13日到10月8日之間,雇用超過10名跑腿,從至少12名當值荷官手中騙取共2萬8535元。
控方以其中15項罪名提控他,余項交由法官在下判時一並考慮,前天他認罪後被判坐牢八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涉及的輪盤騙局叫做“Colour-up scam”。“Colour-up”是賭場專業術語,指的是將多個小面額籌碼換成大面額籌碼。
由于輪盤每場賭局之間的時間緊湊,多數賭場都會選擇用沒有寫明面額但有多種色系的籌碼,以方便荷官能夠快速分辨籌碼屬于哪一個玩家,這造成某顔色的籌碼在同一張賭桌上會在不同時段有不一樣面額的情況出現。例如,平日的黑色籌碼面額設定爲10元,但到了周末可能會被設定成25元。
被告是賭場荷官,他能夠獲知其他荷官更換顔色籌碼面額的時段,因此雇用了跑腿假扮成賭客,到某個荷官的賭桌買入低面額的顔色籌碼,偷偷藏起來,等到籌碼換成高面額後,再找同伴回到賭桌上將籌碼兌現,騙取價差。
根據案情,被告以每小時9元的酬勞雇用跑腿,他們都來自中國,年齡介于28歲至40歲。他們通常以小組方式作業,每兩三個人向一名荷官下手。
由于每張賭桌都會配以專屬的籌碼數額,如果當天的籌碼數目比配額多,荷官就會發現那是騙局,所以他們在幹案時都非常小心。
爲掩人耳目,被告會要求跑腿下場賭幾手後才兌現籌碼,期間也會有同夥負責分散荷官的注意力,而且買入籌碼和兌現籌碼的不會是同一個人。
這場騙局之所以東窗事發,是其中一名跑腿看見他們一夥人幹案近一個月來都沒有被發現,因此決定“自立門戶”,在被告不知情的情況下自行操作,卻被賭場逮個正著。他事後也將被告供出,騙局因此曝光。
主控官表示,被告是這起事件的主謀,不但預謀犯案,計劃也非常周密,而且至今仍未歸還所騙取的贓款,因此希望法官嚴懲被告,判被告坐牢七至八個月。
被告在庭上求情時對受害人深感歉意。他表示自己是單親父親,育有12歲女兒和4歲兒子,離婚後他需要每月支付贍養費給前妻,自己還要照顧4歲的孩子。此外,他也有65歲的母親要照料,希望法官輕判,讓他早日回國找工作養家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