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ific Radiance的獨立審計師不願對該公司2018年的財報發表意見,認爲公司負債高于資産等因素,使得公司是否仍有繼續經營下去的能力,出現顯著的不確定性。
這家目前停牌的離岸船舶公司昨天發布全年業績報告。安永會計師事務所(Ernst & Young)在財報中表明“無法表述意見”(disclaimer of opinion)。
安永說:“我們無法取得充分的證據,來對它能繼續營業的假設是否妥當做出總結性看法,這是因爲截至財報發表的日期,重組活動還未有令人滿意的結果,而且實質上也充滿不確定性。”
截至去年底,集團的流動負債比流動資産高出4億8680萬美元(6億5890萬新元),總負債比總資産高出1億5850萬美元。集團也蒙受1億零120萬美元虧損,當中包括5360萬美元的減值費用,而營運現金流也出現負數,爲負858萬美元。
集團也把賬面價值爲3億余美元的資産抵押給銀行,以取得貸款。
在2017年,集團違反了銀行貸款的某些條款,並同銀行和潛在投資者就貸款和資本結構的重組展開洽談。集團同主要債權人達成非正式安排,暫時取消履行某些債務責任,而同銀行和潛在投資者的洽談還在進行中。
一名供應商也就本財年提供服務所應取得的款項,在高庭對集團旗下某些公司提出清盤申請。法庭已經把債務延期償付令(moratorium)延長至本月18日。
另一方面,公司也發出通告說,公司連續三個財年蒙受虧損。根據新加坡交易所的上市條例,公司連續三年稅前虧損,加上過去六個月平均市值不到4000萬元,會被列入觀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