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58名學者聯署致函教育部,表示擔心假信息法案會限制學術研究和討論。教育部回應時強調,法案並不限制人們提出看法,也不會影響學術研究工作,無論研究呈現的是何種觀點。
58名國內外學者聯署致函教育部,擔心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將對學術研究與討論“造成意料之外的不利後果”。對此,教育部澄清,法案的覆蓋範圍僅限于可影響公共利益的虛假陳述,並不會影響學術研究,無論研究呈現的是何種觀點。
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簡稱POFMA)本月1日在國會提出一讀。新法案賦予部長權力,強制個人及網絡平台發布更正或撤下假信息。
法案明確了假信息的定義,即它只涵蓋虛假或具誤導性的事實陳述(statements of fact)。盡管如此,一些學者仍擔心法案將限制學術研究和討論,故在前天聯署致函教育部,希望當局能澄清該法案對學術界的影響。
據《聯合早報》取得的信件內容,簽署者大多來自國外大學,如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教授契連·喬治(Cherian George)、美國密歇根大學羅斯商學院教授林願清博士,以及香港科技大學公共政策學部資深講師兼實踐教授劉浩典等人。
但其中也有三名本地學者,即新加坡國立大學政治系副教授莊嘉穎、南洋理工大學人文與社科學院副教授和社會學系主任張優遠,以及新加坡管理大學李光前商學院戰略性管理學(實踐)教授馮應鵬。
這批學者在信中指出,盡管他們意識到POFMA並非針對學術界,也不涵蓋“個人看法、批評、諷刺(satire)或譏諷性模仿(parody)”,但他們擔心,法案對于假信息的定義將使一些學者因擔心觸法,而猶豫是否開展某些研究。
這是由于,大部分的學術研究聚焦于推翻既定事實,而所謂事實,是通過研究過程得到證實或否定的,並隨著數據和分析的推陳出新,而不斷重新評估。
學者也在信中強調,如今,許多學術討論都在網上進行,大學和資助機構也越來越多地鼓勵學者通過網絡媒體平台,與公衆分享研究和知識。
“我們關注的是,POFMA在新加坡境內外的廣泛影響、其對于新加坡‘公共利益’的寬泛定義,以及法案要求網絡中介爲所有刊登在平台上的內容負責,並對違規行爲施以巨額罰款和長期監禁等嚴厲刑罰,這將阻撓許多課題和學者的研究。”
教育部:學者可參考法律教授對草案所作陳述
對此,教育部回應時強調,POFMA的覆蓋範圍僅限于影響公衆利益,且已被證實是虛假的事實陳述。“法案並不限制人們提出看法,也不會影響學術研究工作。無論研究呈現的是何種觀點,均爲如此。”
教育部建議聯署致函的學者,可參考一些法律教授就該草案所作的陳述。教育部也透露,已邀請了本地自治大學爲其學者舉辦討論會,以便澄清他們可能存有的任何疑慮,並期待就法案進行有意義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