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貪汙案件持續處于低水平,貪汙調查局去年接獲的相關舉報創五年來新低,其中立案調查的案件宗數較前年微增四個百分點。
根據國際反貪汙組織“透明國際”最新的廉潔排行榜,新加坡成爲全球第三大清廉國家,首兩名依序是丹麥和新西蘭,這是我國自2010年以來的最佳排名。
貪汙調查局昨天公布2018年數據顯示,去年共接到358起貪汙舉報,比前年的368起減少3%,其中展開調查的案件有107起,較前年創下33年新低的103起僅增加四起。
舉報者若無法提供詳情,或提供的資料毫無實據,令當局無從調查,就不會立案處理。去年接到的貪汙舉報中,公衆主要通過貪汙調查局網站(31%)以及郵件或傳真(21%)方式舉報。
數據顯示,最可靠的來源是公衆親自前往貪汙調查局投訴,雖只占總投訴的11%,卻是占立案調查案件總數的20%。相比之下,通過網站投訴的個案僅占總調查案件的12%。
去年立案調查個案 88%涉及私人企業
去年立案調查的個案有88%涉及私人企業,其中15%是公共部門職員拒絕接受私企員工的賄賂。其余12%被立案調查的個案涉及公共部門,比起前年的8%有所增加。
涉及私人企業的貪汙案,有約20人來自建築活動和大樓維修工作兩方面,前者包括工作安全、工程檢查等,後者則包括漏水維修、冷氣保修等。
貪汙調查局局長鄧兆庭指出,即使我國的貪汙情況受到嚴格控制,該局也不能有絲毫松懈,而應時刻謹記貪汙對社會造成的負面及長遠影響。
去年完成調查的案件比例維持在80%的穩定水平,前年和2016年的完成率分別是83%和80%。當局認真看待每一起投訴,不管是匿名還是具名的投訴,都交由評估委員會審查,並判斷有關投訴是否有足夠信息展開調查。
在調查工作方面,貪汙案不同于其他刑事案,通常不會有受害人的供詞或舉證,因此調查人員須借助多項科技抽絲剝繭,追查貪汙行爲背後的意圖,並找到證據將涉貪者繩之以法。
去年11月,一名44歲公用事業局技術人員在七年內,欺騙公用事業局發出總值約190萬元的合同,被判監45個月。貪汙調查局人員接到通報,運用法證會計等技術調查逾700項轉賬交易,同時也仔細盤問被告,最終發現他利用贓款購買汽車、保單、工廠單位等,因而將他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