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育雖是應對假新聞的第一道防線,但立法也是重要的一環,從而確保心懷不軌的個人和機構不能輕易操縱國內輿論甚至影響選舉。
李顯龍總理昨早在泛太平洋律師協會(Inter-Pacific Bar Association,簡稱IPBA)第29次年會開幕式上致辭時說,許多國家已啓動立法程序來應對假信息的問題,我國政府則在本月初向國會提呈了《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
新法案將賦予政府權力,可以強制發出假信息貼文的網絡平台發布更正或撤下假新聞。國會將在下月初就法案進行二讀辯論。
李總理以這部新法說明,科技和社交媒體的普及正迅速爲仇恨言論和假信息提供重要的傳播渠道,國家的法律必須隨著新科技的出現和社會的演變與時俱進。
與此同時,科技發展也孕育了電子商務行業,顛覆企業的傳統運作模式。李總理說,各國必須探討如何對網絡交易實施進口關稅和營業稅、如何更好地保護消費者隱私,以及如何避免線上支付成爲洗錢或恐怖主義融資的幌子等。
他認爲,這都是各國在新時代所會面對的問題,雖然不一定能找到通用于各國的解決方案,但各方還是應該交流討論、分享看法、互相學習,以期找出共同的規則。
“這些大趨勢都影響著許多國家,通過交流借鑒各自的經驗和做法,大家都可以受益。”
李總理昨天在15分鍾的演講中強調,新加坡是個開放而脆弱的小國,法治對我國而言特別重要。作爲前英殖民地,新加坡繼承了英國的普通法(common law)體系,但我國自獨立以來,也不斷地在這個基礎上更新法律,確保法律跟得上時代步伐。
他指出,我國多年來不斷積累本地判例法(case law)、設立包括家事司法法院(Family Justice Court)在內的專門法院來處理特定問題、通過憲法規定保障少數民族社群的權益,以及善用科技來簡化法院程序、降低成本。目前,我國已建立具有新加坡特色的本土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