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發表聯合聲明宣布,從今年4月1日起暫停新柔地鐵計劃六個月,至9月30日。馬國爲此必須賠償新加坡逾60萬元延期費用。要是馬方最終決定終止計劃,則須賠償新方超過6600萬元。
新柔地鐵工程將暫停至今年9月30日,不過新加坡和馬來西亞政府都表達了要繼續落實這個項目的意願。馬方表示正尋求能降低成本的方案,包括邀私人企業參與承建。
我國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昨天(5月21日)上午在交通部,與馬來西亞交通部長陸兆福簽署新柔地鐵計劃的補充協定(Supplementary Agreement),並發表聯合聲明宣布從今年4月1日起暫停新柔地鐵計劃六個月,至9月30日。
馬國爲此必須賠償新加坡逾60萬元延期費用。要是馬方最終決定終止計劃,則須賠償新方超過6600萬元。
陸兆福:最重要是把成本降低
新馬兩國部長在簽署儀式後共進午餐,並在下午到發展新柔地鐵計劃的兀蘭北工地視察,他們也參觀了將與新柔地鐵銜接的湯申—東海岸線的兀蘭北地鐵站工地。
陸兆福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馬方希望新柔地鐵項目能繼續進行,但可采取不同途徑或形式來降低成本,如交由私人企業承建。
他透露,目前已同一些私人投資者洽談,業者也提出了各種方案,馬國政府正在一一研究。
他說:“最重要的是探討如何把成本降低,如果成本能降低,以後的票價就可以降低,這是我們最大的考量,我們希望雙方可以在這幾個月重新討論找出一個最好的方案,確保新柔地鐵項目可以繼續。”
許文遠致辭時也表示,希望新柔地鐵計劃能在暫停期後恢複。“不論是按照新柔地鐵系統雙邊協定所規定的形式進行,或是根據雙方都同意的修改內容進行,我們都希望新柔地鐵項目能夠恢複。”
若在9月底期限後計劃沒能恢複,馬國將被視爲終止這項計劃,而必須償還新加坡至今所蒙受的損失。
陸兆福透露,馬方最遲須在7月31日支付新方逾60萬元的延期費。
去年,馬國也要求展延新隆高鐵計劃,兩國經談判後決定,項目延後兩年,馬國賠償1500萬元作爲延期費。
許文遠:承包商競標者將受影響
許文遠說:“暫停新柔地鐵計劃的決定,將影響陸路交通管理局的承包商和項目競標者,以及新加坡的合資夥伴SMRT企業,他們都對項目的未來表示關注。今天的宣布澄清了情況,我們感謝他們的積極參與,希望工程恢複時能再與他們合作。”
根據新馬去年初簽署的新柔地鐵系統雙邊協定,SMRT和馬來西亞國家基礎建設公司(Prasarana)必須在去年6月30日之前成立合資公司,並在9月30日前與兩國政府簽署特許經營協議,以合作經營新柔地鐵。但希盟政府去年5月上台後,成立合資公司的進度就停滯不前。
兩個月前,馬國要求暫停計劃六個月。許文遠指出,雖然新柔地鐵系統雙邊協定並沒有暫停項目的條款,但新方秉持雙邊合作的精神,慎重考慮了這項要求。
全長約4公裏的新柔地鐵系統原本預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啓用,它每小時單向可承載1萬人。
工程暫停期間,兩國將繼續討論其他可負擔且可持續的解決方案,以緩解邊境交通擁堵問題,當中包括采用新科技來加強邊境保安和關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