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例行爲近一半涉及使用違規電動腳踏車;約20%是因沒有爲電動腳踏車注冊;約4%有關違反注冊條例,例如沒有裝上“車牌”,或“車牌”和認證標簽的資料不一致等。
電動腳踏車須注冊後,陸路交通管理局取締的違例行爲增加了約兩倍。從下個月起,所有電動踏板車一樣須注冊才能上路,預計這將進一步發揮阻遏作用,方便執法人員取締違例者。
至今,超過1萬3000輛電動腳踏車和超過7萬5000輛電動踏板車已完成注冊。
根據陸交局提供給《聯合早報》的數據,該局從2017年2月至去年1月間,檢測到約500起活躍通勤違例案件,大部分案子涉及使用違規的電動腳踏車。
不過,自陸交局去年2月落實電動腳踏車注冊程序,以遏制魯莽騎行後,去年2月至今年1月間取締的違例案件躍升至約1600起,是前年同期的三倍左右。
當中,近一半涉及使用違規電動腳踏車;約20%是因沒有爲電動腳踏車注冊;約4%有關違反注冊條例,例如沒有裝上“車牌”,或“車牌”和認證標簽的資料不一致等。另有25%違例行爲是因觸犯活躍通勤法令下的條例,包括在錯誤的路徑上騎車等,而少于1%的案例涉及魯莽和超速騎車。
國會是在前年初通過活躍通勤法令,規定電動腳踏車不能在人行道上行駛,只准在腳踏車道、共用道和公路上使用,違例者可罰款最高1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相關條例去年5月生效。
今年初推出注冊程序
另外,陸交局今年初也推出電動踏板車注冊程序,從下個月起,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未經注冊的電動踏板車屬于違法行爲。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電動踏板車車主可在本月內,到陸交局網站www.onemotoring.com.sg/escooter或任何新郵政分局爲器材注冊。
注冊時,車主會獲得一個注冊編號,之後須用這個編號爲電動踏板車制作車牌。若是網上注冊,陸交局會郵寄一張注冊認證貼紙給申請者;到新郵政注冊則會當場獲得這張認證貼紙。車主須在注冊後的14天內,把車牌和認證貼紙貼在電動踏板車上的顯眼處。
電動踏板車用戶梁慶光(45歲,資訊科技顧問)在當局開放注冊第一天就爲個人代步工具注冊。
他說:“早一點注冊能夠免交注冊費,同時也避免我忘記在截止日期前注冊。網上注冊的步驟相當簡單,我身邊其他朋友也已完成注冊過程。”
梁慶光也提到,自從爲電動踏板車注冊後,他因擔心容易被執法人員取締,所以在路上行駛時會更注意時速及留意其他行人等安全事項,避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