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一平是繼教會前財務經理黃玉音在去年12月獲釋後,第四個出獄的被告。目前還在服刑的只有康希和前教會基金經理周英漢。
蘇文琪 報道
城市豐收教會失信案被告之一的陳一平已出獄,是六個被告中第四個獲釋的。
陳一平牧師(46歲)與城市豐收教會創會牧師康希、林嶺恒、周英漢、黃玉音及陳紹雲,在2007年至2009年之間,共謀挪用教會千萬元公款,結果六人被判坐牢七個月至三年半不等。
面對10項失信和做假賬控狀的陳一平,原本被判五年半監禁,但經上訴後刑期減至三年兩個月。他前年4月21日服刑。
監獄署昨天向《聯合早報》證實,陳一平已出獄,但沒說明哪一天。一般相信,應該是過去兩周內。
一般情況下,囚犯若在獄中行爲良好,可在刑期方面獲三分之一的折扣。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去年在國會上透露,根據律政部咨詢總檢察署後得出的方針,城市豐收案中罪成的康希等人不符合“居家宵禁計劃”(Home Detention Scheme)。
康希料今年8月出獄
陳一平是繼教會前財務經理黃玉音在去年12月獲釋後,第四個出獄的被告。目前還在服刑的有康希和前教會基金經理周英漢。
康希面對三項失信控狀,上訴後被判監禁三年六個月,若行爲良好料今年8月出獄。
唯一推遲入獄的周英漢,刑期爲三年四個月。然而他在去年2月入獄前企圖乘船離開新加坡,今年1月被判坐牢13個月。這將在他完成失信案的刑期後開始執行。
根據早前報道,康希、陳一平、黃玉音、林嶺恒及周英漢在2007年至2009年以教會認購兩家公司總值2400萬元債券爲幌子,挪用建堂基金打造康希妻子何耀珊進軍美國的首張英語專輯,借助她的流行樂傳教。
陳一平、周英漢、黃玉音及陳紹雲爲了掩飾上述罪行,再挪用2660萬元公款制造債券被贖回的假象,並做假賬欺騙審計師。六人過後被控嚴重失信罪。
國家法院在2015年判六人嚴重失信等罪名都成立,對他們施加21個月至八年不等的刑期,當中又以康希的刑罰最重。
然而,最高法院在去年4月以二對一少數服從多數的裁決,裁定六人的行爲不足以構成嚴重失信罪,改爲一般失信罪,刑期也減短成七個月至三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