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國人自殘以致早逝的情況,要比人與人之間的暴力還要“奪命”,尤其是在20歲至24歲青年當中。
根據《新加坡疾病負擔報告,1990年至2017年》,盡管我國醫療保健體系在這27年中發生了許多變化,癌症和心血管疾病仍是導致國人早逝的兩大主要原因。
至于第三大原因,是呼吸道感染和結核病,主要爲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在內。自殘和人與人之間的暴力(interpersonal violence)則排名第四。
在2017年,因早逝所損失的壽命年(years of life lost)當中,10.2%是受傷所致,而其中5.6%又是因自殘和人與人之間的暴力,其余則爲交通傷害和其他意外傷害。
因早逝所損失的壽命年,指的是一個人如果沒有早逝,估計能活的年數。
值得關注的是,自殘和人與人之間的暴力行爲,對我國年輕人産生了不成比列影響。
20歲至24歲青年人當中,約60%的死亡所造成的壽命損失,是受傷所致。而其中32.9%是因自殘和人與人之間的暴力,單是自殘就達到30.9%。
其他導致年輕國人受傷的原因包括:交通傷害,以15至19歲青年人所損失的壽命年最多;以及意外傷害,以1歲至4歲兒童所損失的壽命年最多,主因是墜樓和溺水。
從30歲起,國人較少因受傷而損失壽命年,反而是因非傳染性疾病而逝世。例如,癌症、心血管疾病和神經系統疾病是導致中老年人士早逝的主要原因。
隨著年齡增長,國人因呼吸道感染所損失的壽命年也隨之增加,意味著人年紀越大越容易罹患呼吸道感染。
報告指出,因壽命損失大多源于兩大因素。一是造成大量人口逝世的死因,如心血管疾病;二是導致少數人在正當壯年時逝世的死因,如自殘。
這兩種類型的死亡都以不同方式對社會形成負面影響。前者對醫療體系和家庭提出頻繁、廣泛的要求;後者則因死者英年早逝,潛在壽命戛然而止,以致犧牲多年的經濟生産力、對家庭的照顧,及對社會的其他貢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