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康威 報道
因協助開補習學校的兩個兒子少報收入,以逃避至少8萬元的所得稅,婦女被判罰款7500元和繳付13萬零898元的罰金。
被告錢美燕(66歲)昨日在國家法院面對九項控狀,控方以其中三項加以提控,另外六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被告在案發時在Ideas Ink School補習學校擔任簿記員,職務包括行政工作、收取補習費、支付薪水和做賬。控狀指她在2011年至2014年期間,在爲擔任公司董事的兒子白金明(33歲)和白金燿(31歲)准備報稅表格時,漏報用現金支付的薪水。
其中一項控狀,指被告在爲白金明准備2011年的報稅時只申報了8萬8000元的收入,而他那一年的實際收入應爲21萬4391元,差距達12萬6391元,未繳交的所得稅共1萬7657元。
另一項控狀指被告在爲白金明准備2013年的報稅時,申報13萬9000元的收入,低于29萬3319元的實際收入,逃稅2萬8103元。
被告昨日在丈夫陪同下出庭,法官原本因被告感到身體不適而詢問是否要展期下判,但被告拒絕。被告在求情時不斷哭泣,表示自己和丈夫的身體狀況欠佳,自己因胃部問題將在本月底動手術,需要錢支付手術費,因此懇求法官只給予自己警告或判她在家服刑。
法官最終判處被告罪名成立,罰款7500元,並必須繳付13萬零898元的罰金。
被告的兩個兒子則是在較早之前各面對四項不確實申報收入的控狀,法官最終判哥哥白金明罰款6000元,並且必須繳付9萬5584元的罰金,弟弟白金燿則被罰款2000元,和繳交1萬4381元的罰金。
白金燿求情說,這是兩兄弟第一次經營補習學校,沒有經驗,他將賬目交由母親處理,並爲此感到抱歉,表示當時應該幫助母親處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