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違例行爲的公衆也可繼續通過陸交局網站提供反饋。陸交局感謝公衆對違例熱點提供的反饋,並表示這有助當局的取締行動。
陸路交通管理局加強取締違例使用電動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的人,公衆不久後可通過MyTransport.SG應用直接舉報他人魯莽騎行等行爲。
陸交局昨天發文告透露,正著手改進MyTransport.SG應用功能,讓公衆可以拍照或把他人違例行爲的視頻直接上傳給該局舉報,當局就可更針對性及有效執法。有關詳情稍後公布。
目擊違例行爲的公衆也可繼續通過陸交局網站(http://www.lta.gov.sg/feedback)提供反饋。陸交局感謝公衆對違例熱點提供的反饋,並表示這有助當局的取締行動。
陸交局提醒公衆,從7月1日起,所有電動踏板車都必須注冊及挂上車牌才能公開使用,零售業者也禁售不符合美國UL2272標准的個人代步工具。
在公共路徑使用未經注冊的電動踏板車,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少過5%注冊車主介于16歲至20歲
售賣和出租不符合UL2272標准的個人代步工具的業者,初犯可面對罰款最高5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從7月1日起,陸交局也不再接受不符合UL2272標准的個人代步器材進行注冊。
到目前爲止,有超過7萬5000輛電動踏板車的車主已向陸交局注冊,其中約85%是新加坡公民。他們當中,只有少過5%的年齡介于16歲至20歲,約73%車主介于21歲至50歲,22%是51歲及以上。
文告指出,這顯示使用電動踏板車的民衆來自不同年齡層,使用者都覺得這類個人代步器材很方便,特別是便于往來地鐵站和巴士站等設施的短程路程及頭尾一公裏路的銜接。
陸交局強調,電動踏板車注冊條例旨在遏制魯莽騎行的行爲,也方便執法人員取締違例者,加強公衆安全。
滑板車愛好者組織Big Wheel Scooters Singapore會長許得量說:“我相信電動踏板車的注冊,加上其他條例如限制車速,有助加強騎士和公衆的安全。”
他也對當局改進應用,讓公衆更易于舉報違例行爲,表示歡迎。
交通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醫生在面簿貼文指出,陸交局實施上述措施,是爲了加強公衆安全,確保騎士負責任地騎行,照顧到行人的安全,也減低器材失火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