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禮男病人而被判坐牢四年半的男美容醫生,日前已遭新加坡醫藥理事會除名。這意味著,該醫生在刑滿出獄後,將無法繼續行醫。
據《聯合早報》早前報道,行醫超過25年的陳國良(53歲)在2014年10月被控五項罪狀,指他在2013年6月6日、7月5日和6日,于諾維娜醫療中心診所內和豪亞酒店(Oasia Hotel)內,三次非禮一名年輕馬來西亞籍男醫生的下體,以及在7月5日和6日,兩次在酒店內對男醫生下安眠藥杜米康(Dormicum)和止痛藥Rosiden。
陳國良已于2016年被判罪成,坐牢三年半;控方上訴後,法庭在2017年將他的刑期增加到四年半。
醫藥理事會紀律審裁庭前天發布裁決說,陳國良向紀律審裁庭承認了法庭的定罪,但他拒絕認罪,“因爲他堅稱自己是無辜的”。
據報道,受害者是一名36歲的馬國男醫生,他于2013年7月5日接受被告的抽脂治療後,被告告訴受害者,他訂了客房讓對方休息。當晚被告在客房通知受害者,將爲他注射安眠藥和止痛藥。
不過在給受害者打針後,被告卻拉下對方的短褲,拍攝他的下體和半裸照。兩人一起住在酒店直到隔天,同一天傍晚,被告重複上述注射和拍攝過程。
這兩天裏,被告都沒讓病人看他所拍的20多張照片。2013年8月,病人報警,指被告非禮他。
陳國良在審訊期間辯稱,手術是受害者授權同意,涉案照片是供醫療所用。
紀律審裁庭在裁決中說,此案所涉的罪狀嚴重性、被告犯案的猖狂程度,以及最高法院所判的刑期,都是“前所未有”的。
“很顯然,病人基于對主治醫生的信任才把自己的身體交給醫生照料。任何觸犯這個信任的舉動,都會對整個醫療專業的名聲和良好信譽造成無法修複的傷害。”
審裁庭認爲,任何對病人作出性侵犯行爲並被判罪成的醫生,都不配再執行醫藥專業。
審裁庭說,除名是對醫生最嚴厲的懲罰,但基于此案的嚴重性,審裁庭認爲,醫理會的決定是合理的。(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