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賢 報道
民防部隊前長官在廁所安裝針孔攝像機,偷拍妻子及妻姨如廁和沖涼。
現年36歲的被告在案發時是民防部隊的一名長官,目前已經離職。他前天承認三項侮辱女性尊嚴的罪名,指他去年4月26日或之前,在住家廁所偷拍妻子與妻姨如廁和沖涼的畫面。法官將案件展期至7月8日下判。
爲保護受害者,法官谕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妻子發現偷拍視頻
庭上揭露,被告的妻子于去年4月26日,在被告的硬碟內發現了幾段貌似與自己同住的姐妹沖涼的視頻,立刻通知姐妹的丈夫。後者于是暗中觀察被告,有一回他目睹被告下班回家後走進廁所,五分鍾後才出來,他檢查後發現廁所裝了針孔攝像機。
被告的妻姨當晚回家得知自己被偷拍,崩潰痛哭,並到警局報案。
主控官在庭上表示,被告預謀犯案,而且是經過精心策劃的,這些是加重刑罰的因素。
她指出,被告連自己的妻子和妻姨都不放過,而且是趁兩人在家中毫無防備的情況下犯案,要求法官判他坐牢20周。
被告稱與妻四年沒行房
爲滿足“欲望”才偷拍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並非存心要偷拍妻姨,他偷拍的對象其實是妻子。
律師也指出,針孔攝影機是被告加入民防部隊之前工作所需才買的,不是專爲幹案而買的。
被告在庭上聲稱,妻子案發四年前生了孩子後,就把他趕到客房睡,兩人四年來沒有行房。爲了“滿足”自己的欲望,他才會計劃偷拍妻子沖涼,所以在浴室裏安裝了針孔攝像機。
代表律師請求法官輕判,指被告真心悔改,在接受輔導,希望法官輕判他坐牢12周就好。
法官說,他無法理解被告的所作所爲,問他爲什麽要這麽做。
代表律師說,被告因爲對婚姻感到迷茫才鑄成大錯。被告和妻子在孩子出生後形同陌路人,被告是爲了試探兩人感情還存不存在,才會出此下策。
被告在庭上坦言,他自己也不明白爲什麽會沖動做出這種行爲,只能向妻子以及妻姨道歉,並希望出獄後能改過自新,重新建立與家人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