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面對的“謀殺罪”如今改控“蓄意重傷他人”,51歲裕廊西咖啡店老板逃過死刑,近日獲准保釋。
今年4月11日下午2時29分,裕廊西93街第966座組屋發生一起命案。死者是58歲的黃文財(譯音),生前是地鐵站的清潔工。
被告陳威錦于案發兩天後,在蓄意重傷他人的罪名下被控,指他將黃文財又甩又摔在地上,導致對方的頭部受重創。
黃文財入院五天不治,于是被告的控狀隔天被修改成謀殺。若謀殺罪成,被告可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若逃過死刑,被告也可能面對鞭刑。
不過,《聯合早報》接獲匿名讀者通報,指看見陳威錦出現在裕廊西91街第964座組屋底層的咖啡店,與一群男女喝著飲料聊天,隨後開車離開。據讀者描述,陳威錦比被捕前消瘦,但精神看起來不錯。
經過記者多方查證,原來控方于本月19日把陳威錦所面對的謀殺控狀,改爲蓄意重傷他人,他因此逃過死刑。根據有關刑罰,蓄意重傷他人若罪成,可被判監長達10年外加罰款或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