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男子涉嫌在組屋停車場劫車,把年過七旬的男司機推下車後欲開車逃離。司機女兒飛快進車企圖阻擋,反被男子手持利器威脅,隨後被男子載著“遊車河”超過20分鍾,直至警方成功在路上逮捕男子。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8年5月10日晚上8時16分,地點在宏茂橋6道第634座組屋附近的停車場。
馬來西亞籍男子羅松文被控八項控狀,控方先以其中三項控狀進行審理,包括企圖搶劫、刑事恐嚇和動粗的罪狀。現年49歲的被告不認罪,案件昨天在國家法院開審。
遭遇劫車案的父女潘忠興(74歲)和潘玉君(35歲)表示,他們並不認識被告。
潘忠興接受控方引證時指出,當晚他載送大女兒去看診後,獨自開車回到住家樓下的停車場。小女兒潘玉君下樓到汽車找父親,准備幫他處理車內多媒體系統的事情,潘忠興爲此打開了汽車門鎖。
手持銀色利器幹案
被告這時突然沖上汽車駕駛座位,手持一把銀色利器。潘忠興供稱,被告上車後對他破口大罵,然後強行把潘忠興推下車。
同爲控方證人的潘玉君在庭上描述,當她看見被告把父親推下車後,她趕緊嘗試進入汽車前座乘客座位,豈料被告這時踩油門開動車子,而潘玉君的左腿仍懸在車門外。
車子駛出停車場的過程中,撞上兩輛停放著的汽車。潘玉君緊緊捉住車門把手以平衡身子,左腳板則被拖行在路面上。潘玉君稱,她當時請求被告停車,但被告手持利器叫潘玉君自己跳車,否則就把她殺了。
潘玉君終于順利收起左腿,把車門關上。被告向潘玉君表示要到警局報案,因爲他覺得自己的生命有危險。
潘玉君于是指引被告開車至宏茂橋警局,但抵達後,被告卻不肯下車。潘玉君只好繼續陪同被告找尋下一個警局。
這起案件發生約22分鍾後,警方在紅燈前成功攔截和逮捕被告。調查顯示,被告持社交准證入境新加坡前,曾吸食冰毒和嗎啡。
根據心理衛生學院對被告所做的評估報告,被告在案發時因受毒品影響,所以妄想有人追殺他。
潘玉君在案發隔天到宏茂橋綜合診療所求醫,醫生發現她的左小腿有明顯瘀傷、左腳趾擦傷,以及右腳踝輕微扭傷。
除了目前受審的三項控狀,被告所面對的其余五項控狀包括無牌駕駛,以及在受毒品影響下駕駛等,這五項控狀暫時被擱下。案件今天續審。(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