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文泰十字路口右轉而釀成一死五傷致命車禍的55歲德士司機昨早認罪,事發時超速直行的轎車司機也將面對法律制裁。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去年4月19日晚上7時29分,被告葉國華(55歲)駕駛的德士在金文泰與聯邦西道交界處右轉時,與一輛直行轎車相撞。死者是坐在德士後座左邊的19歲國大女學生王楷婷,德士上另三名國大學生、被告以及轎車司機黃立檸(21歲)五人也受傷。
被告一共面對四項控狀,包括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行事魯莽和魯莽行爲導致他人受傷。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被告昨早認罪後,控辯雙方針對刑罰做出陳詞,主控官籲請法官判被告坐牢八周和禁駕五年,代表被告的贏必勝律師事務所陳俊良律師則請求法官判處被告坐牢六周和禁駕五年。法官表示需更多時間斟酌,因此將案件展延至8月2日下判。
控方指被告罔顧安全右轉
控方也在庭上播放德士的行車記錄器,還原事發經過。控方指,事發時交通燈轉綠,但右轉指示燈未亮起,被告卻直接右轉,而當時直行轎車明顯超速,被告有時間進行判斷,但沒有停下,而是直接右轉,才會閃避不及與轎車相撞。
控方也表示,事發時燈光足、地面幹,被告清楚看到迎面而來的超速轎車,卻罔顧安全徑自右轉,行爲是“極其嚴重”。
另外,主控官也指被告在1992年至2016年之間屢次違反交通規則,包括兩次闖紅燈和兩次超速,雖然多次被罰款和警告,但一再重犯,此次更是疏忽駕駛而導致他人死亡,因而籲請法官加重刑罰。
代表律師則表示,當時在德士右轉之前,有一輛轎車和兩輛電單車順利右轉,被告的德士是跟隨其後右轉被撞。辯方也以衛生科學局報告爲證,指該路段車速限制爲每小時70公裏,但直行轎車司機黃立檸卻以每小時92公裏至97公裏的速度超速駕駛,因此造成車禍。據悉他之後也將被提控。
此外,代表律師指出,被告早前的案底並不能作爲此案下判的考量因素,因爲被告此次並沒有闖紅燈和超速。
代表律師在求情時也說,被告患急性腎損傷和腎病綜合症,今年初剛完成手術,若監禁時間長,恐會影響病情。被告是家庭經濟支柱,此次事件導致他失去德士執照,出獄後也可能無法再開德士,對家庭經濟造成影響。
另外,庭上也揭露,當時德士上兩名男傷者傷勢嚴重,其中22歲林姓傷者急性硬腦膜下血腫,住院八天,事後拿了144天病假。另一名22歲鄧姓傷者則創傷性腦損傷和部分骨折,曾一度處于植物人狀態,住院54天,至今還未完全康複,仍需接受康複治療。
死者王楷婷八名家屬昨早也出庭聆訊,其中包括她的父母王崇愷和黃曉玲,兩人聆聽時神情凝重,觀看事發視頻時眼眶泛紅。(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