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三年,約3000名組屋屋主因不幸去世、罹患絕症或終身殘障,其家屬依靠公積金局提供的家庭保障計劃償還剩余房貸,但也有20個個案因爲斷保而無法索償。
人力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8月5日通過國會書面答複議員再納(白沙-榜鵝集選區)的詢問時,公布上述數據。
楊莉明指出,從2016年至2018年,家庭保障計劃(Home Protection Scheme,簡稱HPS)已償還約3000名屋主的剩余組屋房貸。另有20宗索償不成功的個案,是因爲保單斷保(lapsed)。
爲了降低HPS斷保失效的風險,當局已在推行一些措施。楊莉明說,這些措施包括從屋主的公積金普通戶頭自動扣除HPS保費,減輕他們自掏腰包的負擔,以及允許屋主使用其他聯名屋主的普通戶頭存款支付保費。
若是有了上述措施,屋主依然沒有支付保費,公積金局將給予兩個月的寬限期,發信提醒屋主往普通戶頭存錢,同時也會將新存入的款項優先用于支付HPS保費,剩余存款才會用以償還房貸。
兩個月寬限期後即會斷保
如果屋主在兩個月寬限期之後仍未支付保費,HPS的保障就會失效。至于那些不再受保但仍使用公積金存款償還房貸的屋主,公積金局將持續每隔六個月發信提醒他們重新投保HPS。
對于因保障計劃失效而索償不成功的家庭,他們可以尋求建屋發展局的幫助,減少或推遲房貸款項,直至家庭的經濟情況穩定爲止。建屋局也可以幫助家庭轉換至可以負擔的較小型組屋單位。
凡動用公積金支付組屋房貸都得投保家庭保障計劃,若使用現款或通過銀行貸款還房貸,可選擇不投保,或向私人業者購買遞減式的房屋抵押貸款保險(Mortgage-Reducing Insurance)。家庭保障計劃不保私人房産。
有了這類保險的保障,屋主若不幸去世、罹患絕症或終身殘障,家屬就無須支付剩余房貸,或擔心因還不了房貸而失去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