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中國籍男子涉嫌八次強奸和性侵四名少女,其中一人甚至被性侵和強奸五次,最年輕的受害者僅14歲。
這名31歲被告林榮新(譯音)日前被控七項強奸和一項性侵罪狀。案件昨天過堂,被告以視像系統(video-link)被控,不過控方表示還須再觀察被告的精神狀態,因而被告須再還押樟宜醫療中心兩周,接受心理評估。
爲了保護受害者,法官谕令媒體不得報道受害者名字,及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 根據控狀,被告來自中國,他涉嫌從去年9月至今年6月間,八次強奸不同的少女,少女年齡介于14歲至19歲,幹案地點分別是大巴窯工業大廈男廁所、碧山公寓單位,以及馬裏士他路一帶的酒店。
其中,被告被指五度在大巴窯工業大廈男廁所幹案,分別在去年9月至12月、今年3月和5月至6月間,對三名年齡14歲、17歲和18歲少女下手。由于事發地點都是在男廁所,不排除被告把受害者帶進廁所隔間,趁四下無人大膽幹案。
另一項控狀指他在今年2月初,在大巴窯一帶強奸一名15歲少女。今年5月,被告轉換犯案場所,在馬裏士他路的一家酒店內強奸一名19歲女生。
一受害者 共被強奸性侵五次
據《聯合早報》了解,被告共幹案八次,對四名受害者下手,其中一名14歲的受害者甚至被強奸四次和性侵一次。
被告也在大巴窯工業大廈一帶上班,相信因而熟悉環境,膽敢五次在男廁所內幹案。
被告還沒決定是否要認罪,目前仍被還押,案件展延至9月2日過堂。
工業大廈職員告訴媒體,數個月前曾見警方到場進行調查,但未聽說強奸一事,也不認識被告。
根據工業大廈去年6月張貼的告示,管理層爲了保障該處的産業及爲租戶提供安全的環境,因此才會將所有廁所門上鎖。然而,有工作人員透露,有些男同事因貪圖方便,通常從男廁出來後不上鎖。
根據刑事法典,強奸和性侵罪名若罪成,各可被判坐牢最長20年,另加打鞭或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