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朱漢德發表判詞時指出,雖然他相信林秋英被誤導買地的說法,但是她的律師卻沒做出正確的訴求,證明林秋英與“合夥人”許秀英之間有任何協議,因此判林秋英敗訴。
郭培賢 報道
2012年法拉利恐怖車禍釀三死二傷悲劇,其中遭法拉利撞死德士司機的遺孀當年獲得保險賠償後,聲稱自己遭有心人盯上,誤導她投資中國地皮,虧損28萬元。
遺孀林秋英日前入禀高庭,起訴女性友人許秀英(譯音),要她歸還28萬元。許秀英否認指控,指她只是“中間人”,從來沒有誤導林秋英,而且她收錢後就交給了中國的地主。
高庭法官朱漢德昨天發表判詞時指出,雖然他相信林秋英的說法,但是她的律師卻沒做出正確的訴求,證明兩人之間有任何協議,因此判林秋英敗訴。
丈夫命喪法拉利車禍
根據判詞,林秋英是在轟動一時的車禍中,失去了丈夫。
據當年報道,車禍發生在2012年5月12日淩晨4時10分,一輛法拉利跑車以時速178公裏闖過梧槽路與維多利亞街交界處,撞上一輛德士和電單車。
法拉利跑車司機馬馳(30歲)、德士司機秦德福(52歲)和女乘客伊藤繁美(41歲)在那起車禍中喪命。
林秋英是德士司機秦德福的遺孀,她在丈夫去世後獲得一筆財産。爲了孩子,她決定將那筆錢用來投資,因此認識了兒子朋友的母親許秀英。
林秋英說,許秀英聲稱自己是個“成功的投資者”,在中國擁有養雞場,並且有投資機會介紹給她,說兩人可以合夥投資中國房地産,買地重新發展後,再將地賣出套利。
林秋英指許秀英爲了讓她放心投資,承諾帶她到中國看地。林秋英因此在四天後,交給許秀英5萬元作爲買地的定金。
在2014年3月至8月之間,林秋英給了許秀英以及她的姐妹一共約28萬1941元,其中28萬元是投資金額,另外的1941元是用作飛往中國的費用。
到了中國卻看不到地皮
兩人到中國後,許秀英介紹給她據稱是村委委員的陸金林(譯音)。雖然遺孀林秋英已經支付了全額,但是陸金林卻說地皮還不能購買,聲稱村落的委員會還未成立。林秋英想要去看地皮,陸金林卻說“天氣不好”無法去看。
陸金林後來獲得了該村落1200畝地爲期70年的租賃地契,並且在2015年3月飛到了新加坡,要林秋英簽下合約,把其中500畝地轉讓給她。
林秋英在2017年發現,許秀英根本就沒有出錢投資該地皮,因此認爲自己上當受騙,想要取回自己的錢,發起了訴訟。
許秀英聲稱,她從未告訴林秋英將會出錢投資,林秋英由始至終知道她只是一名“中間人”,並且把所有的錢都交給了陸金林。
法官指出,他並不相信許秀英的說法,指林秋英與陸金林簽署合約時,許秀英還收著至少6萬8500元,一年後才將錢全數彙給陸金林,而且彙款單上都寫著“家務費”等字眼,並無法證明是否和地皮有關。
法官說他雖然更願意相信林秋英的說法,但是令他感到納悶的是,林秋英的律師卻沒有在訴求中,表明林秋英和許秀英之間有所協議,無論是口頭承諾或者是書面協議。
法官指出,一方若要證明另一方誤導造成損失,兩方之間至少要有某種協議。他雖然認爲林秋英是在許秀英的引導下做出投資的決定,兩人之間很有可能有某種協議,但律師並未針對此事做出訴求。
法官說,林秋英的律師選擇做出另一類的訴求,指許秀英是因爲知道林秋英獲得賠償手頭上有錢,因此策劃圖謀她的財産,想通過林秋英的投資不當得利,因此應該歸還投資金額。
許秀英對此做出辯駁,聲稱她已經將錢都轉給陸金林。法官雖然認爲許秀英的證據可疑,但是訴方並沒有證據辯駁。大家都不知道陸金林到底有沒有收到錢,或者拿了錢做什麽,訴方也沒有證據顯示許秀英從中獲利。
法官最後指出,林秋英投資買地的整個過程事有蹊跷,但訴方律師卻認爲交易“正當”,而且沒有證明林秋英以及許秀英有任何協議,因此無法下令許秀英歸還投資金額。
法官認爲林秋英無須承擔任何律師費,要雙方律師日後回到法庭針對此事做出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