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躲避執法當局耳目,放貸商竟提供欠債人現金還債,營造欠款已還清的假象,實際上是把欠款轉移到新貸款戶頭,同時收取開新賬的10%手續費。
貸款公司這種做法是被禁止的重貸行爲,因而觸犯放貸人法令,被判罰款8000元。
律政部屬下的放貸人注冊局昨天(8月29日)發表文告,透露其中一個被當局偵破的重貸(re-loan)個案。
來自放貸商96 Credit的陳德能告訴放貸人注冊局,公司旗下有五宗在三年前放出的貸款都已還清,然後公司再爲同樣的欠債者提供新貸款。
然而,執法人員調查後得知,陳德能其實是給這些欠債人現金,讓他們到自助存款機償還貸款,制造欠款已還清的假象,然後他再爲他們開新貸款戶頭。
這些欠債人的舊債會轉移到新貸款戶頭,舊債變新債的同時,還得在原有利息上加付10%手續費。
陳德能嘗試用這個招數瞞天過海,但卻被放貸人注冊局識破。他在接受調查期間否認提供現金給欠債人還舊債,但法庭在本月26日裁定他觸犯放貸人法令的罪名成立,因爲提供假信息,被罰款8000元。
放貸人注冊局說:“本局認真看待有執照的放貸商或員工在接受調查時爲了逃避執法而提供假信息的行爲,並會毫不猶豫地對犯法者采取行動。”
根據文告提供的數據,從2011年至今有48名放貸商因違反放貸人法令被罰款,總額達219萬8800元。其中罰款數額最高的單一個案是在2013年6月5日,James Lee Credit放貸商的李必景(譯音)因觸犯放貸人法令,被罰款31萬4000元。
除了James Lee Credit的案件之外,過去八年還有另七宗觸犯放貸人法令而被罰款的案件,罰款額介于10萬1000元至31萬4000元之間。
放貸人注冊局提醒所有合法放貸商必須無時無刻都嚴謹遵從放貸人法令,一旦發現放貸商違反法令條文,就會嚴厲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