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本地一名知名腎髒專科醫生不確實申報收入,三年內少報599萬1000余元收入,漏繳100多萬元所得稅,不但如此,他還少繳41萬9000余元消費稅。
被告黎慧忠(60歲)是伊麗莎白醫藥中心一所私人腎髒疾病中心Centre for Kidney Diseases的董事,他面對三項協助中心不確實申報收入,觸犯所得稅法令的控狀,以及12項不確實申報消費稅,觸犯消費稅法令的控狀。控方以兩項觸犯所得稅法令和四項觸犯消費稅法令控狀讓他認罪,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法官昨天(8月30日)在他認罪後判處罰款2萬1000元,並下令他繳付相等于所應繳稅金雙倍的179萬4000余元罰金。
黎慧忠曾擔任新加坡器官移植協會主席。他曾在2008年同另四名醫生攜手進行本地首起病人與捐腎者血型不相配的腎髒移植手術。
據案情,案發時,黎慧忠雇用諾瑪瓦蒂處理中心的財務和行政工作。諾瑪瓦蒂叫病人支付醫藥費給黎慧忠,而不是中心,導致部分商業收入沒記錄在賬目。中心的稅務代理根據賬目申報所得稅,以致少報收入。
此外,中心並沒申報第三方醫生爲中心病人提供醫療服務的收入,但卻申請費用扣除。不過,有關費用過後不獲准扣除。
中心在2012年到2014年這三個估稅年,少報收入共599萬1000余元,其中2012和2014估稅年,分別少報收入超過200萬元。他漏繳稅款共101萬8000余元。
案情顯示,黎慧忠控制該中心,他清楚中心的收入存入自己的個人銀行戶頭,但他沒有采取措施把款項轉賬到中心的銀行戶頭。
黎慧忠沒確保中心的收入記錄在賬目,導致中心不確實申報收入。他沒檢查申報表格上的數額便簽名。
中心是消費稅注冊公司,但它在2011年1月到2013年9月間,不確實申報12個季度的消費稅,漏繳41萬9000余元的消費稅。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是中心的董事,卻沒有謹慎執行董事職務,把財務事務交由諾瑪瓦蒂處理,沒有進行監督,導致中心不確實申報消費稅。
律師爲黎慧忠求情說,黎醫生專注于醫療工作,對申報所得稅不熟悉,完全依賴員工。他是一時疏忽,當他知道錯誤後,立刻糾正。
律師促請法官判處罰款,律師說,黎醫生爲社會做出很多貢獻,他是初犯,配合當局的調查工作,並在第一時間認罪。
控方促請法官判黎慧忠每項控狀罰款4000元,六項控狀罰款共2萬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