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塑料垃圾袋的使用與是否收費,新加坡人的意見相當分歧。69%傾向透過加強公共教育達到減少用後即丟塑料袋的使用,21%希望對使用塑料袋收費,而認爲應該全面禁止使用塑料袋的人有9%。
環境及水源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昨天在國會上爲可持續資源法案二讀進行總結發言時分享了民情聯系組調查得到的上述數據。民情聯系組(REACH)是在上個月13至19日向600名15歲及以上的國人展開調查。
許連碹認爲,我國在應對過度使用包括塑料袋在內的一次性塑料品所采取的方式,須將我國獨特的都市化和高樓生活環境納入考量。
“人們從商店和超市帶回家的大部分塑料袋都不是‘一次性使用’的。塑料袋最後被用來裝要丟棄的垃圾前,我們會爲了其他用途重用塑料袋,例如裝濕的物品。這已成爲國人的生活方式,也確保我們丟棄垃圾的方式既清潔又衛生。”
義順集選區議員黃國光針對這點提出反對,他認爲,人們需要用塑料袋裝垃圾,不能說明我們不能實施塑料袋使用收費。他以英國爲例說,英國人也用塑料袋裝垃圾,但是收費後塑料袋使用率下降了八成。
許連碹回答時說,人們需要塑料袋裝垃圾並非借口,然而關于收費問題,調查顯示人們的看法仍有很大的分歧,政府也同樣關注這個課題。因此,政府決定成立公民工作小組,讓來自不同背景的人一起探討如何應對過度使用一次性塑料品的課題。
可持續資源法案通過 處理三大類垃圾將受更大管制
許連碹昨天在國會辯論可持續資源法案時,概括了政府未來將如何在全國推行環保和再循環,規定企業界和相關人士負起這方面的責任。法案通過後,本地的食物、電子和包裝垃圾這三大垃圾源的處理方式將受到更大管制。
法案規定從2024年起,所有制造大量廚余的工商業場所業主及營運者,必須將廚余分類並妥善處理。
電機與電子産品生産商在2021年之前推行的“制造商責任延伸”(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監管模式下,也必須將電子垃圾交給持執照的環保業者進行妥善處理。
2020年實施的強制性報告框架則規定使用産品包裝的企業須提交年度報告,呈報所使用的包裝種類及重量,及有哪些減少使用包裝的計劃。
包括黃國光在內,16名國會議員在國會上就可持續資源法案發表看法,包括如何進行更多環保教育、企業如何應付處理廢棄物的成本、如何適應新監管條例等。
許連碹說:“法案讓我們從上遊制定監管框架。它將向制造商和進口商等生産商發出經濟信號,讓他們把對環境構成的成本納入商業考量。它還鼓勵創新和重新設計,不僅應用較少材料,産品使用壽命也更長且更容易回收。”
政府將繼續采取推行倡導零廢棄的循環經濟模式加強我國應對氣候、經濟和資源挑戰的能力。以回收和循環使用電子垃圾中的材料爲例,初步研究估計這能帶來4000萬元的淨收益。
許連碹說,我國須竭盡所能倡導循環經濟和盡可能拉長循環使用資源的時間,並透過推行循環經濟維持未來增長。國會昨天三讀通過可持續資源法案。
國會已經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