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網上非法售賣電子煙,被重罰近10萬元,是落網電子煙販子面對曆來最高罰款額。
衛生科學局文告指,稽查人員是通過監查網絡活動,發現被告張偉盛(譯名,35歲)的違法行爲,並在2015年3月突擊他位于武吉班讓崗沙路的組屋單位。
調查顯示,張偉盛通過電子商務網站,向多名外國供應商取貨,並針對本地顧客群打廣告和販賣電子煙。他當時采取措施掩人耳目,如要求訪問者輸入密碼才能浏覽網站等,還注明交易爲“電腦IT服務”。他最終被逮捕,有關網站已關閉。他被判罰款9萬9000元,是自2014年以來的最高刑罰。
根據法令,進口、分銷或售賣電子煙、電子煙管和電子雪茄是違法的。初犯者可罰款高達1萬元,或監禁長達六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可罰款高達2萬元,或監禁長達12個月,或兩者兼施。
本地也禁止擁有、購買和使用這類電子煙,違法者可面對罰款高達2000元。任何人如有違禁電子煙的消息,可撥打6684 2036或2037向當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