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工組織“仁愛之盒”創辦人王暖清(36歲)上星期五在社交媒體上收到朋友通知,才知道她突然成爲“網絡紅人”,原來她在地鐵站使用有蓋行動輔助工具,被人拍下照片放上網,掀起網民熱議。
面簿網頁SG Road Vigilante本月13日上載一張王暖清使用一台有蓋行動輔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在月台上等候列車的照片。有網民認爲,照片中的行動輔助工具看起來體積相當大,嘲諷和質疑是否有獲批准進入地鐵站,照片後來被轉載到其他社交媒體網站。
王暖清是“仁愛之盒”(Project Love Lunch)的聯合創辦人之一,該組織爲弱勢群體送上日常用品和食品。她是在宏茂橋地鐵站被拍到,當時正趕著到義順給貧困老人送月餅。
她同天在面簿發貼文澄清:“我不是貪圖方便而使用行動輔助工具,我只是用來過日子的。行動輔助工具有蓋,看起來大,但不會阻擋到其他地鐵乘客。”
王暖清當過嬰幼兒保育師,如今售賣保健品。她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她是在2016年因車禍,左邊身體神經受傷,不但左手功能有障礙,左腳走起路來感到麻痹和刺痛,行動越來越不便,才在2017年開始使用電動踏板車。但有一次她使用時感到昏眩,懷疑那個的構造不適合她,所以只用了兩三個月。她過後上網搜索,決定從中國訂購這台有蓋行動輔助工具。
“我去年開始在公交上使用它,一直沒問題。搭巴士時,司機會下車支援我。改用有蓋行動輔助工具,也是因爲方便我送食品和日用品給有需要的人。”
她發現自己被網民抨擊後感到很震驚。“我希望網民了解真相後,才對人下評論。”
行動輔助工具是給行動不便者使用,陸路交通管理局並沒有對這些代步工具的重量和長度設限,但規定時速不能超過每小時10公裏。行動輔助工具包括輪椅、電動輪椅,以及電動代步車(mobility scooter)。
行動輔助工具能在行人道,以及行人和腳踏車騎士共享的步道上使用,但不能在公路上行駛。行動輔助工具允許在公交上使用。陸交局在今年5月出爐的2040陸路交通發展總藍圖中也表示,下來會進一步爲行動不便者加強無障礙通行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