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日後須考試,也須買保險,但多數受訪的電動踏板車用戶對新出爐的建議表示理解和認同。不過也有公衆質疑這些舉措對加強安全的有效性。
靠電動踏板車代步的吉米(23歲,倉庫助理)受訪時說:“這些建議都是爲大家的安全考量,所以我不會排斥,也願意承擔所需要的額外費用。有保險好,出什麽事就有所保障。”
使用電動踏板車載送小孩上學的李淑華(43歲,家庭主婦)則對活躍通勤咨詢小組建議用戶滿16歲之後才能公開騎車表示歡迎。
她說:“我經常看到很多年輕騎士瘋狂飙車,像我這種載小孩上學的看了都怕,有年齡限制可以阻止他們上路害人。”
不過,她希望第三方責任保險的保費能夠調低。“像我這種家庭主婦沒有收入,只靠丈夫一人養家,一年90多元的保費對我來說太貴了。”
送餐員西蒂(32歲)雖然認同小組的建議,但她認爲還是難以杜絕害群之馬。
她說:“規定要考試才能騎車,這個做法在各行各業、各種技能都存在,我相信費用也不會太貴。不過相信還是會有害群之馬,連累我們這些遵守規矩的騎士。”
對于不使用個人代步工具的公衆,受訪者認爲活躍通勤咨詢小組的建議是好的開始,但至于是否會有成效,則有待觀察。
李亞華(65歲,郵遞員)說:“這些建議如果落實是好事,但我覺得關鍵是要加強執法力度,我現在還是看到很多年輕騎士超速行駛,有的看到沒有警察還騎上天橋。青少年心智比較不成熟,會亂來,或許政府應規定騎士要至少滿21歲。”
另一名受訪者曾翔發(36歲,財務經理)則認爲,新建議落實後能起到的作用有限。
他說:“在我看來關鍵仍在騎士身上,現在雖然規定車速限制每小時不可超過25公裏,但還是有人會去改裝車。要真的保證行人安全,最好還是完全禁止電動踏板車。”
許錫珍(48歲,總監)則不同意完全禁止這類代步工具。她說:“很多送餐員都靠它維持生計,它也讓國人的生活更高效。我覺得關鍵在教育,政府應規定騎士上安全培訓課,像電單車騎士一樣得考駕照。”
“騎士應該要有公民意識。像在阿姆斯特丹,所有騎士都會自動戴頭盔,不過這種自律需要經過多年的累積才能形成。”
這些建議都是爲大家的安全考量,所以我不會排斥,也願意承擔所需要的額外費用。有保險好,出什麽事就有所保障。
——電動踏板車騎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