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事省釋不等于無罪,控方一旦掌握充分證據,可重新提控。控方表示,要等驗屍庭的研訊結果出爐後,控方再決定立場。
涉嫌在宏茂橋致命車禍中撞死三名行人的羅厘司機,去年被控魯莽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昨天獲判無事省釋。控方表示等驗屍庭的研訊結果出爐後再決定立場,被告因此只能說是暫時“脫罪”。
無事省釋不等于無罪,控方一旦掌握充分證據,可重新提控。
去年4月23日早上9時37分,宏茂橋6道往瑪麗蒙路(Marymount Road)的路段發生致命車禍,一輛羅厘失控沖上路堤後撞死三名行人。羅厘接著繼續往前沖,撞上一輛正要從楊厝港巴士轉換站轉進大路的新捷運巴士。
三名死者是蔡慶忠(86歲)和蔡愛華(58歲)父女,以及他們的朋友葉順發(63歲)。
涉案的羅厘司機許凱翔(27歲)也在車禍中受傷。他隔天在醫院被控一項魯莽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
一年多以來,此案多次過堂,但被告幾乎都因爲心髒問題必須接受治療,而改由父親代表出庭。
案件于昨天在國家法院再次過堂時,被告在一名相信是他父親建築公司客工的陪同下出庭。
法官在開庭後宣布被告的魯莽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狀獲得無事省釋,但沒有公開說明理由。
律師:被告心髒病病情嚴重
記者分別向被告的代表律師和控方查詢,律師表示被告的心髒病病情嚴重,但同時說不方便透露具體病情。
控方則表示,要等驗屍庭的研訊結果出爐後,控方再決定立場。這意味著被告的魯莽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只是暫時“脫罪”,他日後還是可能重新被提控。
控方加控無牌駕駛等兩罪
被告暫時“脫罪”後,控方另外提控他兩項觸犯交通法令的罪狀,一項指他案發時涉無牌駕駛肇禍的羅厘,另一項則指他當時在沒有買汽車保險的情況下開車。被告表示有意針對這兩項罪狀認罪,案展10月14日讓他認罪。
被告的父親在這場車禍發生後,曾透露被告患有先天性心髒病,小學及中學期間曾動過兩次心髒手術,身體一直不好。
父親還說,被告在車禍發生後曾打電話給他,表示事發時突然感覺眼花,雙眼朦胧,有些暈眩,羅厘跟著失控沖上人行道,之後的事他就一無所知。
不過,死者的家屬都表示無法接受被告稱“眼前一片黑,過後便不知發生什麽事”的說法,指他在逃避責任。
記者昨天見被告走進法庭時,全程由他人陪伴,被告走路步伐也似乎不穩,陪伴他的人不時得伸手攙扶他。(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