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獎”涵蓋範圍包括六大方面:社會風俗和禮儀及節慶、表演藝術、口頭傳統和表述、自然和宇宙的知識與實踐、傳統工藝、飲食文化,但不包括宗教和信仰的宣揚。
國家文物局推出“新加坡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獎”,以表揚在非物質文化遺産領域方面有傑出貢獻,並積極傳授相關技藝和知識的人士。
這個獎項是新加坡文化遺産計劃(Our SG Heritage Plan)項目之一。通訊及新聞部兼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昨早在亞洲文明博物館舉行的非物質文化遺産研討會上宣布這項消息時說,這個新獎項旨在表彰對非物質文化遺産作出貢獻者,以及提升公衆對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認識,鼓勵相關技藝和知識的傳承和永續發展。
“新加坡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獎”(The Stewards of Singapore’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ward)涵蓋範圍主要包括六大方面:社會風俗和禮儀及節慶、表演藝術、口頭傳統和表述、自然和宇宙的知識與實踐、傳統工藝、飲食文化,但不包括宗教和信仰的宣揚。獎項提名對象可以是個人或團體,但必須投身相關領域至少10年。
國家文物局文化遺産研究與評估司長楊克翔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新加坡的非物質文化遺産非常廣泛和多元,我們更注重的,是把技藝和知識傳承給下一代,這也符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的‘活的遺産’理念。這個獎項沒有設定高門檻,不一定非要‘大師級’才能得獎,更重要的是做到傳承。而傳承不一定要堅守傳統,也可以跟隨時代步伐創新或改變,重點是讓我們的非物質文化遺産能夠長久流傳,不會走向沒落。”
獎項雖不涉及宗教信仰,但從事和宗教相關手藝的匠人都可提名,如制作大寶森節針座(kavadi)或制作清明節祭祀紙紮品的師傅。此外,娘惹刺繡工藝、馬來民間傳統表演dikir barat、阿育吠陀(Ayurveda)傳統醫學等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傳承,也都符合這個獎項的提名准則。
得獎者可申請2萬元津貼 從事傳承和推廣工作
獎項從昨天起至明年1月31日開放提名,可以是自己提名或他人提名,明年2月和3月評估甄選,4月文化遺産節舉行期間公布得獎名單和頒獎。這是個年度獎項,明年第一屆會頒發最多四個獎。
得獎者各可獲得5000元現金、獎座和獎狀。此外,得獎者也可申請文物局提供的最多2萬元計劃津貼。文物局希望得獎者能在得獎後五年內,利用這筆津貼從事傳承和推廣工作。
陶光龍窯從上世紀40年代開始出産陶器。老板娘陳黃瑞芳(60歲)說:“這個獎項是一個很好的開始,政府的認同是強大推動力,可進一步提高公衆的認知,也能鼓勵年輕人了解、學習和傳承優秀的文化遺産,得獎的話會很有滿足感。”
欲知更多關于“新加坡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獎”詳情,可浏覽文物局網站www.nhb.gov.sg或致電63324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