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裕尼集選區三名議員林瑞蓮、劉程強和畢丹星,以及兩名阿裕尼—後港市鎮理事會理事蔡誌泓和符策涫,昨天(11月11日)針對兩個市鎮會起訴工人黨議員等八造一案第一階段的判決提出上訴。
工人黨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證實五名黨員已經上訴。同日提出上訴的還有白沙—榜鵝市鎮會(PRPTC),榜鵝東區議員張有福也已向《聯合早報》證實此事。
辯方其余三造也提上訴
此外,高庭發言人受詢時則透露,辯方其余三造,即市鎮會前管理代理公司FMSS,以及FMSS負責人侯文芳和她丈夫盧仲明(已故),也已經提出上訴。
高庭法官加南拉美斯(Kannan Ramesh)在10月11日對此案做出第一階段判決。根據法庭程序,訴辯雙方有一個月時間提出上訴,昨天是上訴的最後期限。
根據《聯合早報》取得的文件,工人黨提出上訴是針對法官裁決林瑞蓮和劉程強在委任管理代理過程中違反受托責任,畢丹星、蔡誌泓和符策涫違反“技巧與謹慎責任”,上述五造都須承擔造成市鎮會損失等內容。
上周二,副總理兼財政部長王瑞傑在國會提出“誠信動議”,要求林瑞蓮和劉程強回避市鎮會財務,林瑞蓮在辯論中表示工人黨已決定就高庭裁決上訴,並要求其他議員拒絕動議的提出。
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也在發言中指人民行動黨操之過急,上訴期限未到就提出動議,時機非比尋常。
“誠信動議”最終在52票支持、九票反對、兩票棄權中通過。阿裕尼—後港市鎮會(AHTC)將在下次會議上,投票決定是否要求工人黨議員劉程強和林瑞蓮回避財政事務。
AHTC委任的獨立委員會和PRPTC分別在2017年7月和9月,起訴工人黨領導人等八造在2011年7月到2015年7月之間,管理市鎮會過程中失職,造成市鎮會蒙受損失,爲此索償3370萬元。
案件去年10月初在高庭開審,審訊長達17天。估算答辯人須賠償的金額的第二階段審訊則尚未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