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工人黨議員等八造的白沙榜鵝市鎮理事會,針對高庭法官裁決起訴方有責任證明損失,而且無權要求替代補償的判決提出上訴。
根據本報取得的文件,白沙榜鵝市鎮會是在本月11日,也就是上訴期限的最後一天提出上訴。
高庭法官加南拉美斯在該案第一階段的審訊裁決,起訴方須證明林瑞蓮、劉程強、侯文芳以及已故的盧仲明違反受托責任的行爲造成了損失,而且白沙榜鵝市鎮會無權要求替代補償。白沙榜鵝市鎮會就此提出上訴。
第一階段判決將對
第二階段審訊有顯著影響
由于本案第二階段的審訊與賠償金額有關,第一階段對舉證責任以及能否要求替代補償的判決將對第二階段審訊有顯著影響。
本報較早前曾報道,阿裕尼集選區三名議員林瑞蓮、劉程強和畢丹星,以及兩名阿裕尼—後港市鎮理事會理事蔡誌泓和符策涫已經提出上訴。他們上訴針對的內容包括:林瑞蓮和劉程強在委任管理代理過程中違反受托責任;畢丹星、蔡誌泓和符策涫違反“技巧與謹慎責任”;上述五造都須承擔對市鎮會造成的損失。
至于已經上訴的辯方其余三造,即市鎮會前管理代理公司FMSS,以及FMSS負責人侯文芳和她已故的丈夫盧仲明,他們的上訴內容,目前尚不清楚。
阿裕尼—後港市鎮會委任的獨立委員會和白沙榜鵝市鎮會分別在2017年7月和9月,起訴工人黨領導人等八造在2011年7月到2015年7月間,管理市鎮會過程中失職,造成市鎮會蒙受損失,並爲此索償3370萬元。案件去年10月初在高庭開審,審訊長達1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