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一位特別朋友,溝通內容是這樣的,他交通銀行欠了11萬,嘗試幾次與銀行個人協商分期銀行都不予理會,然後找到我,問我怎麽辦,然後我給他提供了協商分期方案,因爲銀行一旦對持卡人不予理會,就無法個人協商,說明你不是銀行在乎的客戶,所以只能委托律師團隊,然後跟他說了一下費用,他沒等聽完就說,那算了,我自己一點一點還吧。
首先,11萬的信用卡每天産生萬分之5的利息,再加上每個月百分之5的滯納金,也就是說一個月的罰息就占6.5%
11萬的信用卡,每個月的罰息最低就是6500,而且罰息是滾動的,每十個月翻一倍
我給了他這樣一個建議,如果兩個月之內能把賬單還清,那沒必要委托協商,如果兩個月還不清,那不如委托協商合適,因爲委托費用還不到兩個月的罰息,而且還能幫助持卡人減免之前産生利息和違約金,你品,你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