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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孩子到了兩歲半、三歲,就可以開始正式讀經了。怎麽讀?看著書讀。教學的方法,也是“小朋友,跟我念。”起初,他不認識字,家長可以一面念,一面指給他看,你念“子曰”,就指著子曰兩個字。念“學而時習之”,就指著學而時習之五個字,他或許看或許不看,因爲他還沒有“注意”的能力。或者說,他不必注意就可以學習,因爲他隨便看一看就有印象了。
所以,他看也好,不看也好,他在玩,我們照常念給他聽。如此將這一章反複念個二、三十遍,五、六十遍,最好念一百遍;然後第二天教他另一章,“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第三天教他,“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第四天教他,“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第五天教他“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這樣,你如果教一個兩歲半的孩子五天的《論語》,每章都念個二、三十遍,五、六十遍,一百遍,五天之後,這個孩子至少會認兩個字,哪兩個字?子曰。大家都很聰明,但是都沒有良心。既然本來就都知道了,爲什麽不做?就是不做!我們整個國家都不做!
我們國家請那些所謂的語文教育專家來研究,研究兒童什麽時候可以開始認字,他們說要六歲。所以我們國家的語文教育,就從六歲開始教認字。怎麽教認字?他們認爲兒童認字要從最生活的、最常用的、最簡單的認起。各位,這合乎人性嗎?這根本在殘害人性!但是我們已經實施了九十年,明知其效果奇差,卻一直堅持不改。各位語文老師還是這樣子教,我們整個民族快滅亡了!一個人不是這樣學認字的,體制的語文教育,從認字這一關就開始走了錯誤的路。把認字規定爲一定要會讀,而且一定要讀得很正確。其實一個孩子一時讀錯了有什麽關系呢?一時張冠李戴一下有什麽關系呢?
再來,還要求認一個字,就要會寫這個字,其實寫字是六、七歲以上的能力。所以體制規定六歲以上才能認字。再來,體制又要求認一個字一定要會解義。其實剛認得的字,不了解意思有什麽關系呢?久而久之就漸漸了解了嘛。甚至我們還要求孩子認一個字就要會用這個字,要求他造詞、造句。各位,這叫作——折騰!我們的老師要折騰多久才讓孩子認一個字呢?而滯慢了認字,就滯慢了閱讀,滯慢了閱讀,就滯慢了知識的吸收力和思考力——一切都完了!
在新的語文教育典範裏,我們的孩子怎麽認字?我有一套認字教學法,叫作“煮湯圓理論”。煮湯圓要先燒熱水,下面有火,熱水滾了,可以煮湯圓了,比喻可以認字了。怎麽煮湯圓?這裏有兩千五百個湯圓,比喻我們國小學生要認字兩千五百個漢字。兩千五百個湯圓,現在的體制語文教育,就先選一個最小的,就是最好煮的,丟進去,一直煮一直煮,煮熟了,撈起來,很高興很有自信地說:“我煮一個湯圓了!”再丟一個。這樣子,煮了六年,煮熟了兩千五百個湯圓。這種媳婦,隔天就一定會被休掉了,笨媳婦嘛!正常人怎麽煮湯圓的?水滾了,兩千五百個全部倒下去,你管哪一個先熟?它們或者熟了,浮起來了,或者浮到一半再沉下去,都不必管―過不久,兩千五百個湯圓就全部煮熟了。
我們古人就是這樣認字的——直接給兒童讀文章。唐宋以前,讀的是經典,明清以後,開始讀《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叫作開蒙;其實就是識字。其實以蒙書開蒙識字,是比較笨的方法,因爲《三字經》可以認字,經典也可以認字。但不通人性的人,認爲《三字經》可以講故事,爲什麽要對孩子講故事,我問你?有人說講故事可以讓孩子增廣見聞增強想象力啊。我卻認爲,最好是讓孩子講故事給你聽,而不是你講故事給孩子聽。這也是典範的轉移。怎麽能讓孩子會講故事?讀經!讀經有本質的作用,奠定一生文化教養的基礎,而讀經又附帶有外圍的功能,第一層的附帶功能就是認字。
如果一天能夠讀經一個小時,在六個月之內,一個孩子可以認得兩千到三千個漢字,所以小學六年的識字量,大概六個月就認完了,比較笨拙的孩子,也可以在一年認完。兩歲半開始,三歲半就認完;三歲開始,四歲就認完。所以幼兒園的小班開始讀經,到中班就可以讀小學六年級的書,因爲六年級的字都認完了。從認字再開拓出去,讀經的第二層附帶作用就是讀書。讀什麽書?讀一切用白話文寫的書。剛才我說,白話文是不需要教的,但是,可以拿來閱讀。一個孩子,可以用白話文吸收他的年齡所能了解的知識,我們只要提供很多的讀物讓他讀,他就可以自學而長進。
如果一個孩子一天平均讀三本書,一年就可以讀一千本書。一個幼兒園中班孩子讀了一千本書,他的知識量,可能就超過一般小學六年級的學生了。一天真能讀三本書嗎?如果一個識字的幼兒園孩子讀幼兒園的書,一天讀十本、二十本都可以的。說讀三本,是很保守的。因爲幼兒園的書大概兩分鍾、三分鍾就讀完一本了。當然讀的書會越來越厚,對,但是他讀書的速度也會越來越快。從閱讀增加知識量,從閱讀也提升理解力。
所以,只要讀經,他就認字;認字就會讀書,愈早開始讀書的人都會很喜歡讀書,乃至于手不釋卷、廢寢忘食。有很多讀經家庭的父母跟我抱怨,說,他的孩子太喜歡讀書了,他實在很煩惱,問我怎麽辦?我說,恭喜你有這個煩惱,現在全世界的教育部都煩惱他們的孩子不讀書,你居然煩惱你的孩子太喜歡讀書。這也是一種典範的轉移,典範轉移帶來的功效。
我教家長把書收起來,放在比較高的地方,但他孩子還在讀,他搬椅子去拿書來讀。家長實在沒辦法,只好把兒童書全部裝箱,收起來,不讓他讀。但這個孩子太喜歡讀書了,有人送水費單、電費單來,他就讀水費單、電費單,讀得很高興。他去餐廳,人家在吃飯,他就在那裏看菜單,他整個菜單都會背。這種孩子看到文字就喜歡,這是人類的天性,這是人類學語文的恰當時機。
千萬不要錯過時機,兩、三歲,家長就可以用讀經的方法讓他認字、閱讀,養成一生自己學習的能力和興趣,這個孩子就不需要再教他了。即使已經上幼兒園的孩子,也還來得及讀經,老師只要說“小朋友,跟我念”,孩子就念得很大聲,一遍再一遍,大家越念越高興。一生的自學能力從此養成,也就是幼兒園畢業,就不需要再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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